- 8:1 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
哥林多信友向保罗所问的另一问题是:是否可吃祭偶像的肉?耶路撒冷公会议为安提阿、叙利亚和基利家的信友曾议决不许他们吃教外人祭过偶像的肉(使徒行传15:23-29),这一决定为那些地方固然很需要,因为在那些地方有很多的犹太人,如果他们见到信友吃这样的肉,不免要见怪;但为这一地带的信友遵守这一规定,也不困难,因为在当地很容易买到未曾祭过偶像的肉。可是为那些散居在全是外教人的地方的信友,问题就不同了。在希腊的人民几乎向所有的神祇(只有阿弗洛狄忒女神例外)祭献牲畜,肉市往往就设在神庙的附近。敬偶像的人通常将一部分祭肉,在祭台上焚烧,剩下的就在肉市公开出售。为此信友到肉市去买肉,常怀疑所买的肉是否曾祭过偶像。此外,信友多次为自己的亲友或街坊邻舍请去赴筵,不免要自问是否能放心吃这些也曾祭过偶像的肉?或者是否可参与教外人为过节在神庙内所设的宴会?对这许多问题,哥林多信友都在等候保罗给他们一个答复。由哥林多信友方面来看,有些似乎过于放肆(6:12,10:23),居然敢参加正式祭偶像的宴会(8:10,10:1、14-16);另有些则过于心窄,不敢吃祭过偶像的肉;还有一些新教友,信心尚未坚固,以为实在有外教人所敬拜的偶像,当他们见到了那些放肆人的恶表,很有丧失信心的危险。所以保罗在此很明智地答复他们的问题,以贯串全书信的中心思想,即信友和基督密切结合的观念,来解决这些问题。由这中心思想他推出了以下的结论:信友该知道:外教人所敬的偶像,一个也不存在;信友也该知道:自己在基督内已获得了完全的自由,为此本可享用一切世上的美物。可是只有这知识还不够,还该有较自由更有价值的爱心。为了爱心有时人也该牺牲一点自己的自由权利。在下面保罗首先指出爱心远超过其他一切的价值(1-13),继而以自己生活的模范来指示人有时也该牺牲自己所享有的自由权利(9:1-27),最后提出一些信友度实际生活所应遵守的规则(10:1-11:1)。
- 8:2 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 8:3 若有人爱上帝,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
1节内的“我们都有知识”一句,似乎是哥林多人在信上写给保罗的话,意思是说:关于祭偶像的肉,我们认为我们有绝对的自由,因为我们知道。除了只有一位真神外,没有其他的神祇;既没有其他神祇,给他们行祭献的事就不能成立(8:4)。哥林多信友中的自由派就按照这种“知识”度日,且以自己有这种“知识”而自豪。为此他们以为信心只在于认识道理的理论。如今保罗却驳斥他们说:只有“知识”不够,“知识”只会使人自高自大;为信友最要紧的还是“爱心”,信友该以“爱心”为生活的基本准则(参见13章)。“知识”是自私的,爱心却志在“造就人”,为人谋福利。谁若仗自己有“知识”而自夸,那么他就尚未明了当怎样利用自己的知识为人谋幸福,那么他就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有知识的信友。只有那爱上帝,为爱上帝而又爱人的人,才是上帝“所知道的”,才是为上帝所承认,所钟爱的信友,也只有这样的人才算有真实的“知识”(加拉太书4:9;约翰一书4:19)。就如在上帝方面,“认识某人”即是说爱某人;同样在人方面,“认识上帝”也当包含对上帝的爱和对人的爱,因为爱上帝的爱,和爱人的爱是不能分离的(马太福音22:27-30;罗马书13:10:加拉太书5:14)。
- 8:4 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
- 8:5 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
- 8:6 然而我们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
信友因信心知道,除了唯一的真上帝外,没有其他的神祇,为此所有的偶像偶像实际上都不存在(申命记6:4)。外教人虽然敬拜许多神祇,有天上的,有地上的(罗马书2:21-23),尤其是在希腊,其时正盛行多神教,所敬拜的“神”多有“主”的称号,甚至到了亚历山大时代这称号也加于皇帝,从此把皇帝也当作神明敬拜(这一敬礼从那时起就迅速蔓延,不久已遍及全小亚细亚。后又传遍了整个罗马帝国),但信友只能将“神”和“主”这两种称呼归于惟一的真上帝;以“上帝”特别指称上帝圣父,因为他是万有的根源和终向;以“主”特别指称耶稣基督,因为他是受造物的中保和我们世人的救主(腓立比书2:9-11)。基督虽为中保,但并不小于圣父,圣父的爱藉他才启示给世人,而他的使命也正是使人归向圣父。因他为中保和救主,才是一切受造物和教会的直接的主(歌罗西书1:15-17)。所有的一切既全属于上帝父和基督,那么就没有什么再属于外教的偶像了。为此,事实上给神所奉献的一切(连祭肉也在内),绝对不是属于外教的偶像,而仍是属于上帝的东西,信友自然可以照旧享用;不过保罗在下边指出,有时为爱人之故,信友更好避免吃祭偶像的肉。
- 8:7 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
假使一切信友都同样以祭肉为一平常无关善恶的东西,那时就可以不加分辨地随便吃用。可是事实上这正确的知识,即出于信心的判断,不是人人都有的,尤其是那些新信教的人中,有许多在信心上还不够坚固与稳定,因为他们久已拜惯了偶像,还以为那些偶像真的附有鬼神,所以当他们见别人吃祭肉时,他们也吃,可是他们心里却以为这是真的祭过偶像的肉,这样就玷污了自己的良心,主观上即算犯了参加敬拜偶像的罪(罗马书14:23)。为此保罗在此警告哥林多人,为了体谅软弱的弟兄,有时当戒食祭肉。保罗的这一决定,对整个伦理神学都很有关系:即一些本来许可作的事,在某一情形之下,若能使他人受到不良的影响,便在禁止之例,不许再行。
- 8:8 其实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
- 8:9 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
- 8:10 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
- 8:11 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
- 8:12 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 8:13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哥林多教友中有些放任派和自由派的人,自以为“凡事都可行”(6:12,10:23),一点也不顾及那些信心薄弱的人,而这些信心薄弱的人很容易受到他们不良的影响而跌倒,为此保罗为矫正这般人的思想,首先告诉他们:吃一些食物或不吃,这对于他们是否蒙上帝悦纳,毫无关系(罗14:17)。为此他们不吃一些食物(此处尤指祭肉),于他们决没有一点害处。既然如此,若吃某样食物为信心薄弱的人算是恶表,他们就该克制自己不吃。保罗遂举出一个为许多人算是恶表的例子说:若有一个人在偶像庙内参加外教人的宴会,纵然他的良心对外教的偶像有正确的判断,也算犯罪,得罪了信心薄弱的弟兄,因为他这样的行为很容易引导那些信心薄弱的弟兄也去参加这样的宴会,使他们疑虑的良心更加深,而最终失去了自己的信心。像这种人实在是罪大恶极,因为他们以夸耀自己的“知识”,而使自己的弟兄陷于死亡的危险。可是这位弟兄也是基督以无限的爱所救赎的,基督也为他牺牲了自己(罗马书14:15);为此谁若犯罪得罪了信心软弱的弟兄,即是犯罪得罪了基督,他必受基督严厉的审判(马太福音15:40-42,18:6、17-19)。最后保罗声明说:如果说是为避免恶表,岂只是祭肉,凡是肉,他都愿戒绝不吃;因为保罗无论作什么事,只有一个愿望:就是使人得救(参见罗马书14:1-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