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聖公會概論(聶高來、俞恩嗣 著)

中華聖公會歷史資料,非安立甘公教會立場,在此收錄爲僅供參考。

  • 聶高萊牧師(John W. Nichols):美國聖公會差會(American Church Mission)派駐中國的傳教士。1902年,他與李克樂醫生(Dr. C. M. Lee)前往江蘇無錫,協助慕高文會長(Rev. G. F. Mosher)拓展宣教與建立教會工作。曾於上海聖約翰大學神學院擔任畢業學士、攻科碩士,並曾任教務主任與名譽神學博士。
  • 俞恩嗣:文學士、神學士,1919年任會吏,1921年任會長,上海新閘愛文義路聖公會聖彼得堂牧師。

緒言

耶穌被釘於十架時,兵丁分祂的衣服,但有一件上下無縫的內衣,他們不願將它撕裂成片各取一份,遂拈鬮而分(約翰福音十九章二十三、二十四節)。這雖是偶然的事,但亦寓有深意,表示基督的身體是不可分裂的,焉知後世的人倒將基督的教會四分五裂了!

愛基督的人都希望教會有一日能再合一,但分易合難,裂縫既深,決非一朝一夕所能無形消滅的!不過每個基督徒難免是要隸屬有一種使徒的宗派,方得算為一個健全分子。至於應加入何種宗派,也不可不加以慎重考慮,該宗派是否為我所贊成?其所標榜的信條和教政是否為我所贊許?

本書編輯宗旨有二:(一)使中華聖公會會友更明瞭其本會的情形,因此可以做一個更忠實的會友:(二)希望他會的同道們和非基督徒明瞭我們聖公會的習慣、教政和信條等,得以不發生誤會。

我們編輯本書,並非要批評他會抑人揚己,蓋每一宗派,各有其特長,何敢妄加評論!倘偶有提及亦不過借石攻錯耳。我們甚願多明瞭他會的情形,以致可以與他會表同情,同情心既濃厚,則聯合必更容易。故編是書之一極大希望,即欲中華聖公會各會友,先將內部團結起來,然後再與凡愛基督者聯合,於是基督之身體得以復合,而人們之信仰亦有根據,將榮耀歸於上主,是所至盼。

編者識一九三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中華聖公會救主堂·北京

一、基督教會

基督教會發軔於上帝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聖經中稱基督為教會的「房角石」(以弗所書二章二十節),所以基督教徒不但是信仰耶穌所傳的道,並且也須為著下列的三個原因,而加入祂所創立的聖會。

(一)創立教會是耶穌的本意,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節,祂說:「我要建設我的教會」。因此祂特為揀選十二位使徒,令他們在祂升天以後,充當信者的領袖,而努力於教會的建設。不但如此,祂也親設兩種教儀:曰聖洗,曰聖餐;這兩種教儀都含有社會性,因為她們不是個人所能行的,而為一切信仰者所必須共同參加的。

(二)基督教會的宗旨,不願人「獨善其身」,乃是要人的信仰以愛人為根據(加拉太書五章六節),以信者能「互助」「互愛」為原則,不若儒釋道三教中人,只講自修。但是信基督者都是弟兄,既是弟兄,當然不可自顧自,應當同在一個團體里盡相愛相助的責任。

(三)基督命令信祂的人須將其「福音傳布到全世界」:大凡一種事業的成功,尤其是偉大的事業,少不了合作的精神。譬如行軍,強敵當前豈是單夫匹馬所能擊退的嗎?必須整隊前進,聯合動作,不然就沒有不失敗的。所以信仰基督者,因為要遵命將福音傳遍天下,自然也有加入教會的必要。

就以上三點看來信仰基督者,從開始就成立有組織的教會。誠如古人所言「凡沒有教會作他的母親,必不能得上帝作他的父親」。

今日基督教會,因宗派的分歧,名稱遂有不同。普通的人常常不容易明白這些名稱,所以我想先將三四個名稱解釋一下。在本書「聖公教會」“Holy Catholic Church”就是指從古時到現在一統而不間斷的教會。有時簡稱「公教會」。「普世教會」“Universal Church”就是指全世界古今新舊各教會。「聖公會」“Sheng KUNg Hul”就是指一切由英國教會所分出的教會。有時也稱為「安立甘會」。「更正教會」“Protestant Church”就是指今日在我國所稱為「耶穌教」的。我們聖公會和古基督教有直接的系統關係,而且是更正過的,所以也可以稱為「更正的公教」。

二、聖公教會

我們要瞭解這個名詞,必先研究教會的歷史。信仰基督者所集合的團體,在新約裡面,僅稱為「教會」。以後又加了一個字,稱為「聖教會」,「聖」字含有「分別屬神」的意思。所以教會就是「上帝的選民」(彼得前書二章九節)。

基督教在最古的時候就有邪說和分裂的事情。所以教會的領袖須將正道及正宗的標準釐定清楚,使信徒有所遵從。他們就設立兩個准則:正宗的教會是「使徒所設立的」:正道是「公教」「普世教會」所共奉的。倘有一個新設的教會與使徒所設立的沒有關連,她便不是正教。倘有某人或某地方發起一種道理,不得普世公教會的共同承認,也不得稱為正道。所以基督教會的兩大信經都承認「聖而公的教會」(使徒信經),「和使徒所立的聖公教會」(尼西亞信經)。

至主後第十一世紀,因為交通困難,疑忌叢生,公教遂至分裂為東西兩部。羅馬主教即為西教會的領袖。

至主後第十六世紀,羅馬主教的專制和教會行政的腐敗,釀成了宗教大革命。在法德兩國教會的革命不但反對羅馬主教,而且漸漸的與公教會分離。

但宗教革命在英國的趨勢,卻是稍為兩樣。英聖公會雖棄脫教皇的約束,但仍不失公教的性質。她雖更正了許多事情,但並不願另創一個新異的教會,這是英教會所屢次聲明的。因此每逢禮拜的時候,聖公會都念信經,表示其對於「公教」的信仰。由是觀之,公教會有很長的歷史。時至今日,教會里有三大派自稱為「公教」,即東正教會、羅馬教會(或天主教)及我們的聖公會。

三、聖公會(又名安立甘宗)

主後第二世紀基督教會才流傳到英國、到了中世紀西歐教會和英教會,都在羅馬教皇管轄之下。

中世紀的時候英教會屢次反對教皇的專制,到了十六世紀便脫離他的威權,成為自治的國教,只是英聖公會一面保留公教會的遺傳,一面又復浸潤了更正的精神。她廢除中世紀教會的許多迷信和無謂的儀式。所以今日的英教會,可稱為基督教會中的「中庸的教會」:因為她兼具公教和更正教的特長。因其為「公」,所以有許多地方和天主教及東正教相似。因其為「更正」,所以又和耶穌教會很有同情。英教會這樣的新舊並重,所以受了許多抨擊,但是他人所以為缺點者正是本教會的光榮。

在這過去的三百年間,英人從事於探險殖民,同時英教會亦從而移設於各地。在愛爾蘭、蘇格蘭、威爾士、美國、加拿大、南非洲、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各地,都有自治的「安立甘宗的教會」,在中國、日本、印度、非洲、墨西哥和南美洲都分設了教會,他們暫時都受英美母會的津助,而漸漸努力於自立自治。這些教會共同的名稱是「聖公會」或「安立甘宗」公會。

聖公會以每會均能「自治」而不「獨立」為理想。她們的精神是一致的。她們都遵守公教會的信義制度和交誼。她們互相交換聖品和信徒,主教們也常互通聲氣。而且每十年全體主教均聚集於英京蘭柏一次,以討論本宗教會內各種問題。一九三〇年中華聖公會首次派一個華主教出席於蘭柏會議,這就是河南的副主教。蘭柏會議雖無立法權,可是主教們所同意的事,各教會莫不樂從。這樣看來,各國的聖公會兼備「地方自治」和「公教會合一」兩種性質。

四、中華聖公會

「中華聖公會」這個名稱表明兩種意義:(一)這教會是中華的;(二)她是基督公教會的一部份。

中華 主後一八四五年英美聖公會的佈道士始來到上海。一九一二年有十位主教、中西聖品和信徒聚集於上海,磋商關於本宗各支聯合的問題。他們決意聯合定名為「中華聖公會」,釐定憲法,並組織總議會以聯絡各教區,成為全國整個的教會,是為中華聖公會始創之年。現在本公會有十一個教區,和一個佈道區(陝西佈道區),十七個主教(其中華籍者五人),及六萬左右信徒。英美聖公會都承認中華聖公會是自治的教會。不過她尚未完全自立,因為她仍受外國的資助。經濟上的自立是她眼前的重要目標,然她已是自治的,她的行政不受任何別個教會的牽制。她能自制法律,釐定儀節及施行一切不背普世聖公教會原則的事情。「中華聖公會」的團體雖小,而在中華的基督教各會中佔了很緊要的地位。因為她好像別國的聖公會一樣,佔了一個中央的地位。

聖公會 我們一看這個名稱,就知道這個教會不是一個新異的或獨立的教會,而是聯屬於原始的基督教會的。她是公教會的一份子,所以她的目標不僅是維新的或守舊的或「中華的」。她的目標是和普世聖公教會的要道、教政、禮儀互相吻合的。所以「惟我獨尊」的精神和中華聖公會的精神是大相徑庭的。

中華聖公會是英、美、加拿大聖公會所創立培養的。所以她和她們有一種特殊的關係。處於今日複雜的世界里,沒有一個國家能離群而獨立,教會也是這樣的。中華聖公會因為是屬於「安立甘宗」,所以不是限於一區域的,她和世界的教會保有不斷的交誼,同氣聯枝形成一個大團體。

五、聖公會的四個原則

中華聖公會原則的綱要已於其憲綱中載明。茲為臚列如下:

  • (一)聖經包含一切關於得救的要道,並為信奉僅有的標準。
  • (二)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包含聖道的綱要。
  • (三)洗禮和聖餐是必須遵守的兩聖儀。
  • (四)由主教傳授的三品聖職是必須繼續維持的事。

以上一二兩條規定教會應信的要道,三四兩條規定教會應守的規習。全世界的聖公會都奉這四條做必須遵從的標準,又為「公教會」最低限度的標記,惟天主公教則增加教皇無上權柄和其他信仰條例,而更正派各教則廢除其中的數條,因此兩方都失了中庸之道。

任何教會必須有固定的信條和實施的原則。聖公會之所以奉這四條作原則,是因為我們以為它們能使教會聯合。這四條之外無論增減卻有使教會分裂的危險,這是可由歷史證明的。而且我們以為教會將來的聯合,也必惟此四條是賴。本會所制定的信儀並不倚賴個人的見解,也不尊重某國家或某時代的觀念。因為基督教的聖道本不是人為的,也不是英國人或中國人所能創立的,乃是上帝藉基督所啓示的道理。而且在要解明這個道理的時候,聖公會不是依據一兩個人的斷定:乃是注重普世公教會的經驗和信仰所得的見解。

在聖公會里無論哪一個教會,只要不違背以上四個原則,盡可另加信條或禮節,而任意變換之。例如英聖公會有三十九綱領,別會則不守也可以,因為教會合一,不在一切瑣屑事上劃一,而在大原則上的共同遵守。至於四個必須遵守的原則,請於以下四章討論之。

六、聖經

在這四章里我們要討論上章所提的四條原則。聖經是集六十六卷散經而成。舊約三十九卷,大都是耶穌降生前猶太教所選錄的。新約二十七卷,大都是主後第一世紀的教會所審定的。這樣說來,先有教會然後有聖經。像先有國家而後有憲法一樣。基督教的聖經則合併猶太教的舊約和它自編的新約合成為二約大經。

聖經是闡明教會基本原理的書籍。猶太教以信奉「上帝是獨一而神聖」為要道。如申命記六章四節說:「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舊約書的大意就是告訴我們猶太人如何獲得此道,如何保守此道。耶穌基督是「上帝的道成肉身」,祂將上帝對於人類的教訓,完全指示於人(希伯來書一章一節、二節)。祂開人類與天父上帝交通的門徑:為人類的救主。祂的使徒和其他信徒把耶穌生平的事跡和言語記錄下來,而且解釋給新進的教友們聽。這些記錄編輯起來成為新約聖經。

基督降生前上帝傳給猶太人的真理,和耶穌及其使徒們的言行,都是歷史上的事實。理論和哲學的學說時有變更,但事實不能改換。基督教會既是建設在事實上的,並非只是一種學說。所以教會應以聖經為正道永久的根基。簡單講一句,聖經是得救之道惟一的標準。

聖經既是宗教的書籍,自然與科學、天文、地理等書不同。而且經內各卷既為人工所抄錄的,必不能毫無文字上的舛誤。所以聖經不是萬無錯誤的書本。我們要瞭解聖經應該研究它裡面的宗教精神。要得它的精神,我們須用頭腦思想,更要用祈禱和真誠的心,然後「探驪得珠」,可獲經內的精髓。

我們讀經也不要以為徒賴己力,便可以瞭解其中奧義。我們研究任何科學,既須仰賴前人為導師,則研究聖經當然也不能夠例外。何況聖經不能夠憑「個人的解釋」;我們要瞭解聖經須賴以前和現在誠懇積學的基督徒的幫助。這些人集合的教訓乃是「普世公教會的見解」。唯有這普世教會的見解,才可算為穩當的觀念。

七、信經

聖經為天下之大經,其中包含故事、歷史、法律、詩歌、訓詁等等,只是這些東西的價值未必相等。既是如此,一個初學者如何能分別經內何者為輕,何者為重呢?對於此事,公教會給我們一種指導,這就是信經的效用。

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的根據,我們可以從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里找出來。在這節書上說:須奉「父、子、聖靈的名」,基督教所信仰的神乃是獨一上帝,父子聖靈三位一體之主。它與猶太教和其他宗教的不同,即在此點。教會為了要避免三一上帝的道理被人誤解,而且要將此要道詳為解釋,所以信經中對於「父」,「子」,「聖靈」均略加註語。使徒信經的大部份,大概是成於主後一二世紀,用以教訓預備受洗的人。其中句法,十九取於聖經,古今基督教各教會,均奉此經為圭臬。

尼西亞信經是主後三百二十五年尼西亞總議會,即基督教的第一次公議會所頒布。其中「我信聖靈」以下各句是三百八十一年第二次公議會所增加的。此經的目的是用以範圍正道,免受否認基督和聖靈的神性者的摧殘。它是各公教「神學的」信經。更正教中多數公會也承認它。除此兩種信經外,基督教並沒有其他普遍承認的信條。

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僅含基督教最重要的道理。各教會以時地之需要可以自創更詳細的條文,以發揮該教會其他的要道。但是此類局部的條文並不獲得普遍的承認,而且也可以隨時修改。我們聖公會所共認的信經,只有這兩種,這是我們把它列在憲綱里的原因。從這兩種信經,我們不難明瞭基督教的主要道理。

八、聖禮

人類和文明的進化都須用「記號」作工具。假使我們沒有語言,那麼我們與禽獸有什麼分別呢?語言是什麼?語言不過是肺管喉嚨及口舌所發出來的聲音,而我們使這聲音含著一些意思罷了。人類最大的發明,大約就是文字了。倘無文字,前代的學術智識,必歸湮沒,而進化也就停頓了。可是文學也不過是筆墨所作的「記號」。不過這些一橫一畫一直一點都是有意思的。他們的價值就在這裡。一個國家亦必有她的「記號」。假使警察和兵士沒有制服作他們的記號,我們怎能分辨他們呢?國旗是一個最寶貴的標誌,然而旗幟不過是布和顏色的集合體罷了。它們的本質是不值什麼錢的。國旗的價值完全是在它所代表的意思。國旗能鼓動祖國光榮的感想,而激發愛國的熱誠。

基督教是一個偉大的團體,它當然也有它的「聖號」。十架、聖桌,洗盆和崇拜的儀式都是聖號。但教會最大的聖號,卻是耶穌基督親立的聖洗和聖餐兩種聖禮。

耶穌曾命信仰祂的人,須用水,奉父、子、聖靈的名,而受洗禮。水之為用,能夠浣潔東西,又為養生之必需品。所以洗禮表示罪的赦免和上帝所賜的靈恩。一個人寫名字在物件上,是表明那東西是屬於他的。一個受洗而奉三一上帝的名也是表明他成為上帝的兒子,已加入祂的大家庭。

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來證明上帝多麼憐愛罪人,這是福音的中心。耶穌設立聖餐,就是要叫我們念念不忘此點。麵包是搗麥為餅,用以養生的。酒是榨取葡萄汁,用增欣快的。聖餐用麵包和葡萄汁,正是要表明上帝的愛。我們每逢領受的時候,不僅視為餅酒,應當想到耶穌基督十架的犧牲。我們吃喝好像接受基督於我們的心裡。如此領受,則愛神愛人的心,必油然而生,而神人間的「神交」和眾信徒間的「相交」,必由此而實現。

這樣看來,聖洗和聖餐是基督教兩種極重要的記號。中華聖公會的憲綱裡面所以特提出這兩種聖禮作立會的要綱。

九、聖職

無論什麼社團,都有它公認的職員。倘若沒有職員,它的事業便難以發展。倘若它的職員不是會員所公認的,那社團便難以統一。

基督教會最初的職員,就是耶穌基督自己所立的使徒,以後又有一個耶穌所特選的聖保羅也是耶路撒冷的使徒們所承認的。其後使徒設立:長老和會吏,以佐理會務。(新約裡面監督和長老名異職同)。使徒監視全會,長老和會吏則主持一地方的教會。使徒逝世之後,教會的大局仍須有人負責監護;所以聖保羅在晚年的時候,派立提多與提摩太充任該職。在其他各處則推舉有才幹的長老為當地的領袖,而膺「監督」的職位。主後約一百五十年的時候,無論在什麼地方的教會,都有監督、會長、會吏,三品聖職。這些職員都是監督們用祈禱按手而派立的。到了十六世紀教會正式的聖品,只有這三級,但是在西歐羅馬主教的勢力遞增,他遂擅取「教皇」的頭銜。到了現在天主公教會仍舊主張一切基督徒都要絕對服從教皇的威權。

當宗教革命的時候,更正教各教會謀脫離教皇的羈束和當日教會各種弊病,遂同時廢棄「三品聖職」中的一品二品或竟三品都廢除。可是英教會並不這樣,她仍舊保存主教所傳授的三聖品職。我們以為更正教各公會從前廢棄公教會遺傳的聖職的舉動,或者也有相當理由,所以我們也尊重他們所設立的教士。一九二〇年蘭柏會議宣言中有一節說:「他們的聖職顯然有聖靈的祝福,而為靈恩有效的媒介」。不過一個病人,雖有時不得已割去一足,可是常人最好是兩足俱全。除非萬不得已,聖公會斷無廢棄公教會久遠的成規的意思,天主公教增加教皇的專權是失之太過:更正各教廢棄聖職的品級是失之不及。一則左倚,一則右傾,都非中庸之道。我們雖不必批評她們但也不必附從她們,「各行其是」就是了。所以公禱書里派立聖品人的序文里說:「我們保守基督教會由原始遞傳下來的三級聖品」信哉斯言。

十、公禱書

約翰福音四章廿四節說:「凡崇拜上帝的人,必須用心靈和誠實崇拜祂」:這是基督教的崇拜惟一的要素。可是「心靈和誠實」同「秩序和美觀」並非互相反對的。聖保羅覺得有秩序的禮拜非常緊要,所以他特命哥林多教友在大眾禮拜的時候,「凡事都要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四十節)

人人都會祈禱,但未必人人都善於領禱。人人都能創設崇拜的儀式,但未必人人都能創設好的儀式。倘在公禱的時候,任何作領袖的人,憑著自己的興趣去做,那麼一定很難得到有秩序和美備的成績,好的儀文和好的禮式是長時期在各地試驗的結果。所以教會自開始的時候就徵集好的禱文和禮節,以充實她的禮拜。到了主後第四世紀,教會就有不少的祈禱經。在中世紀時代,所有的祈禱經都是拉丁文。一五四九年,英教會刊行英文公禱書,但是這部公禱書並非創著的新書,大都是將拉丁文公禱書裡面複雜無用的刪去,而保存古教會的精華。華文公禱書是從英美聖公會的公禱書翻譯出來的,所以中華聖公會的公禱書,包含歷史的教會最優美的禱文和次序:而且其中的大部分都是聖經的語句。

現行公禱書裡面包含五種材料:(一)日用的禱文就是早晚禱文及總禱文;(二)聖餐禱文:(三)隨時禱文:(四)詩篇:(五)派立聖職禮文。

中華聖公會的公禱書,既是從英文翻譯出來的,當然很難完全適合中國人的用處,對於這一件事,總議會的目的是要產生一部適合於中國文化和國情的公禱書。這事現在已經在著手辦理,可是不能即刻成功:要有學問淵博慎於判斷的人出來編纂,才能把中華的國粹和公教的遺傳冶為一爐。人的膚色形狀雖然稍有不同,可是他們的本心卻完全一樣。所以中華聖公會將來就是自編公禱書,和別國聖公會的公禱書比較起來,我想也不至於有多大的分別。

十一、中華聖公會的政治

中華聖公會是「自治」的教會,不受任何國外教會的挾制,只是現在她尚未能完全自養,等她能完全自養才可算是完全自立。

中華聖公會也是「法治」的教會,她的主教聖品和信徒們都受憲法和規例的統治。依憲法的規定,聖公會是三年聚集一次總議會。總議會組織以各教區的主教成為主教院,又以每教區四個聖品,四個信徒組織為代表院。每件提案須經兩院通過才算成立,而為有效的法律。總議會也選舉一個主席主教,一個常務委員會和其他委員會(如規例委員和公禱書委員等),以處理兩會間應辦的事宜。

每個教區也有她自創的憲法規例。教區議會大概是每一兩年聚集一次,以教區主教為主席,區內所有聖品都出席,而每堂區且選出代表若干人為議員。教區議會也有一個教區常務委員會和其他應有的委員會,以處理本區應辦的各種會務。

一個教區又劃分為若干堂區或牧區。所有的聖品和信徒的權利和義務都有法規制定。各牧區又有區董會和各種委員會,這是給信徒們都有發表他們的意見和選舉他們的代表和職員的機會。

這樣看來,中華聖公會的牧區、教區和全教會,都是自決的團體。在她裡面無所謂「主教的專權」以及其他「獨裁行為」。倘若區內某種法規或習慣有不適當的地方,則議員可於區議會聚集時動議修正之。倘若所舉的代表不稱職,則信徒們可以改選別人。以免議會為不乾實事者所把持。本公會既是法治的,所有的職員應當遵照法規行事,教友們也應當勉力〔三字模糊,待核〕順從之:一切明叛暗攻,都是基督教會的精神所絕對不能容的。

「中華聖公會的傳道部」是一個特別緊要的機關。該部現在擔任陝西佈道區的事務。佈道區的經費是由總議會向各教區攤派的。各教區所籌款項由佈道部保管提用而報告於總議會。

中華聖公會的經濟是「公開」的。教區和牧區的會計每年須將財政報告呈諸大會,而受議會所指定的稽核員的查核,以昭慎重。

十二、中華聖公會的精神

有許多人把聖公會看做一個莫明其妙的教會。她在許多地方好像是天主教,但是與更正教又沒有多大的分別。在聖公會中某堂是極注重儀節的,而某堂的儀節卻又很簡單。外人又聽說聖公會有「重儀派」、「重信派」和「重理派」之分,彼此矛盾不能一致。這樣的教會怎麼會不分裂呢?到底聖公會有什麼公共的立場,叫他們外雖迥異而內實統一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只有一個字,那就是聖公會的宗旨和精神是「公」。「公」字的解釋就是「包羅」的意思。

基督的教會包羅「各種各類」的人。但人心是各不相同的,我們大概可以把他們分做三類:有的人很活潑,很喜歡「動作」;有的人富於情感,他以得感觸為主:有的人富於理智,他以真理和理想為重。人們既有這三類之分,他們是否應當有三種教會?或者強迫他們同走一條路?或者在一個教會里,於原則上是同意的,而於次要的事情上各有自由,和一個家庭一樣?

以上各種政策中,聖公會認最後一種教會為最妥善。一個「公」教會當然應當寬大,所以聖公會能包容思想不同,習慣互異的各派。「重儀派」喜歡組織和儀節,她很像天主教。「重信派」注重個人宗教和簡單的禮儀,她比較的接近更正教。「重理派」志在收羅所有的真理於基督的名下,不但宗教的真理且科學和哲學的真理,也盡量採取,她的觀點是寬廣的。但在聖公會裡面重「派」的人實居少數:多數的人不屬「派」。我們以為基督的教會不宜狹小,所以人們雖有意見不同,這究非另立教會的充份理由。外人所謂聖公會裡面的糾紛,到底還是本公會公廣精神的表現哩。

無論在什麼國家,聖公會都是居於中間地位,介乎天主教和更正教之間。我們從她的歷史上推求,可以得到兩種原因,(一)在宗教改革的時候,英聖公會主張任何民族的教政應當自治。而天主教教皇所謂統治全世界教會的專權並沒有存在的理由。(二)雖然這樣,可是沒有一個教會應當孤立的,她應當和歷史上的公教會和今世的其他各教會聯絡。天主教和更正教相離很遠,各走極端。可是聖公會卻介乎兩者之間,天主教偏於守舊而重規律:更正教偏於維新而尚個人自由。聖公會的目的是兼而有之,做一接連雙方的教會。

基督教分裂的現象,到十九世紀算是到了極點。到了現在各國基督徒才覺悟教會合一的必要,而漸趨於合一的途徑。最大最難的分裂是天主教和更正教,聖公會介於二者之間,與各方面均有同情,均居戚誼。她好比是個「橋」,能做兩端的聯絡。我們希望中華聖公會也能盡「橋」的天職,做個堅固而寬闊的橋。

中華聖公會總議會憲綱

奉上帝之名。阿們。

宗普世聖公會之主教會督、聖品信徒等由英、美、加拿大聖公會所立,在中華及香港各教區之代議員,承受舊新約聖經為包含一切得救之要道,並視為信奉僅有之准則,承認尼西亞信經、使徒信經為道之總要,恪守吾主基督所命之聖訓,及親設之聖洗、聖餐二聖禮聖事,遵守基督之教政,凡此胥按上帝之誡命而行,保存教會中之聖職,乃我等由主教、會督所受於基督教會,自使徒時即有之會督、會長、會吏三等品職,用是於主歷一千九百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會集於上海成立議會曰,中華聖公會總議會。

為中華聖公會禱文

主教史嘉樂著

全能天主,曾以使徒先知為根基建設主的教會,並且藉著有福的聖子宣示說:「陰間的權柄決不能勝過他」,求主指導保護推廣中華聖公會,使其靠著主之保護,遵照主的意旨,就可以多使世人皈依正道,又可以使中華眾信徒統一和平,都成為聖潔,就將榮耀歸於主之聖名。這是因著我主耶穌基督求的。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