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1 这些事以后,上帝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

亚伯拉罕是如何想得一个儿子(15:2-3),上帝是如何抚慰他,应许他,要使他的后裔繁多,而他也相信了上帝的应允(15:6)。以后由于上帝的指示,将以实玛利遣走。由于上帝的应允,以撒将作他的继承者(21:12)。现在呢?上帝要以撒做燔祭,并且要他父亲亲自将他献为燔祭。上帝对他所应诈的,而他所虔信的诺言,如何能够实现?亚伯拉罕竟然接受了这种刺心的命令;他不疑惑上帝的爱和忠实。他知道上帝的作为是难测的。这样,他树立了他忠心的标志。他的心灵苦恼绵延了三天。上帝认识圣祖,也知道他如何爱以撒,虽然如此,上帝仍然使他陷入这种痛楚。父亲爱自己的儿子是一种自然的现象,他现在应当于遵从上帝的命令与全随自己的私意之中,拣取其一。他毅然拣取了前者,听从了上帝这种刺心的命令,圣祖的这种德行有如一面明镜摆在他后裔的面前(参阅希伯来书11:17节)。

  • 22:2 上帝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

“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胡格(Hugo)说,这两句话的主要目的,是在燃起父亲对儿子的血肉爱和使圣祖重视对上帝的爱,而抑制肉情的爱,如此,才获得更光辉的胜利。”阿拉比德(Alapide)说:“在这里有多少话,就有多少刺和多少试探。”“摩利亚”亦能称为“上帝显现的地方”,所以拉丁通行本皆作“上帝显现的地方”。由4、5两节不能证明亚伯拉罕是在一个著名的礼拜场所,献了他的儿子,而且他获得上帝显现的地方是祝圣的。希腊译本作“高地”,叙译本作“摩利亚人的地方。”别是巴是那地方的南方,因此亚伯拉罕又到北方去了,由4节我们可以知道,或者是希伯伦(或以北的地方);第一天他准备起程,但在第三天上,就远远地看见了那山。当天亚伯拉罕又返回他仆人那里?或者同日也回了家(19节)。撒玛利亚人以为基利心山(Gerizim)即是亚伯拉罕献祭的地方,但是从别是巴到这座山,决不只三天的路程。耶布斯人的禾场也称为摩利亚,在此处所罗门建筑了圣殿(撒母耳记下24:18;历代志下3:1)。但是在历代志下3:1记载的,是上帝现示给大卫的地方,并未记载亚伯拉罕曾在此地献过祭,或在此上帝显示过圣祖。如果亚伯拉罕确实在此地献过祭,为何《历代志》的作者只记载了所罗门将圣殿建在上帝显示的地方?在《历代志》作者的时代,人们都不以为此地是亚伯拉罕献祭的地方。所以本章2节中的,摩利亚不是一个原有的名称。或者亚伯拉罕感觉到上帝要他走什么路,或者他由于全随上帝的意旨,上帝在他起程后,告诉了他要到的地方。

  • 22:3 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上帝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亚伯拉罕一言不发的接受了上帝的命令,他没有问,上帝为何要使他这样为难。作者在字里行间没有使我们察出圣祖的痛苦,但是由于他的行为,却知道圣祖的心灵为之碎。迦南地的山普通是不毛之地,因此应当带着献祭用的木柴。

  • 22:4 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
  • 22:5 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
  • 22:6 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于是二人同行。

圣安波罗修说:“以撒背着木柴,基督背着十字架。”以撒能步行如此长的路程,并且背着沉重的木柴,这证明以撒已不是小孩了,已由童年转入少年时期。以撒于7节所叫的“父亲”和询问,激起了亚伯拉罕的悲、痛。金口圣约翰说:“在这里请你观看义人的悲痛,他的耳朵怎样能忍痛听下去?如何回答孩子的询问?他的心如何不扰乱?如何能对孩子隐瞒将要发生的事?”

  • 22:7 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父亲哪!”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
  • 22:8 亚伯拉罕说:“我儿,上帝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于是二人同行。

亚伯拉罕没有心思去答覆鬼子的询问,他的答案是“上帝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我儿”二字说明了圣祖对不久就要失去的儿子之爱的流露。“二人同行”说明二人现在融洽于爱情之中,儿子走在前面,父亲随在儿子的后面。按以撒是耶稣的预表,耶稣肩负着粗重的苦架,走上听命的爱山。将自己献于上帝圣父。

  • 22:9 他们到了上帝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

作者在9节里面详细的记载了对献祭的准备。古恩克尔(Gunkel)说:“我们要屏气地来听这一段剧情的发生。”以撒终于知道了自己要作供奉上帝牺牲的小羊。他没有反对,他听从天命如听从父命一样,一如他父亲随从了上帝的圣意。亚伯拉罕将他捆绑起来,目的是在使他不致挣扎,同时也是为能完成他这神圣的行为。

上图:耶路撒冷附近出土的主前1500年的牛腿刀(Khopesh),长58厘米,主前2500-1300年在埃及和迦南地流行,早期用青铜制作,后期用铁制作。牛腿刀的形状像牛腿,适合劈砍,是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埃及军队的标志性装备,以色列人征服迦南时也使用这种刀。

  • 22:10 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

那时,有献人祭的风气,在四周民族中是极盛行的(参阅雅各书2:21)。这习俗的原意,是表示以最高价值的东西,尤其是儿女或亲戚,拿来献于神明,好挽回他的愤怒,或求得他的帮助。这种风气,在腓尼基人,摩押人和其他邻国中,都曾盛极一时(列王记下3:27;17:31;诗篇106:38),这种风气虽然已传入以色列民族中(士师记11:30-40),但是日后被以色列人所弃绝。由上帝不许亚伯拉罕杀子为祭一事,证明以色列的上帝禁止“人祭”。上帝向亚伯拉罕所要求的是他的意志。亚伯拉罕固自己的服从,就表示了他随时随地都愿舍弃自己最亲爱的儿子;这样,他的品行被试探了,也被证实了。他信心的忠实也显明了。这段叙述,给了我们两种伟大的教训:一是人应怎样绝对服从上帝,作无条件的“自我”牺牲;二是犹太教的道德,是如何的优越,远在以色列邻邦的一切民族所有的宗教以上。

  • 22:11 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
  • 22:12 天使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
  • 22:13 亚伯拉罕举目观看,不料,有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亚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
  • 22:14 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就是耶和华必预备的意思),直到今日人还说:“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

上图:以色列最常见的肥尾羊Awassi sheep,角很容易被树枝卡住。

亚伯拉罕回忆起他对儿子回答的话:“上帝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燔祭的牺牲,因而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言外是说:上帝会体念他的苦衷和他仆人的爱。并且会阻止他所畏惧的事。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他后裔所熟知的。因此在他后裔中产生了一句谚语说:“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圣耶柔米说得好,他说:“为了这事,在希伯来人中间,传出一种谚语:人们面临大难,切望上帝的救助时,就说:在山上上帝自会预备,意思是说:上帝怎样怜悯了亚伯拉罕,也怎样怜悯我们。”

  • 22:15 耶和华的使者第二次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说:
  • 22:16 “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

亚伯拉罕既受了这种关于他信心的严厉试探,上帝就又呼召他,并且将12:2;13:16;15:5;17:2;18:18等处所载的祝福,又向他应许一次(17、18两节)。参阅诗篇105:9;玛喀比传上卷2:52;便西拉智训44:21,24;路加福音1:73,74;使徒行传3:25;希伯来书6:13。

  • 22:17 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
  • 22:18 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
  • 22:19 于是亚伯拉罕回到他仆人那里,他们一同起身往别是巴去,亚伯拉罕就住在别是巴。
  • 22:20 这事以后,有人告诉亚伯拉罕说:“密迦给你兄弟拿鹤生了几个儿子,
  • 22:21 长子是乌斯,他的兄弟是布斯和亚兰的父亲基母利,
  • 22:22 并基薛、哈琐、必达、益拉、彼土利(彼土利生利百加)。”
  • 22:23 这八个人都是密迦给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生的。
  • 22:24 拿鹤的妾名叫流玛,生了提八、迦含、他辖,和玛迦。

20-24节是写亚伯拉罕的族人。在11:27内我们知道亚伯拉罕有个弟弟拿鹤。拿鹤的妻子名叫密迦。他们住在哈兰,那就是他拉和他的眷属从迦勒底的吾珥搬出来的地方。这段记裁的用意,是要指出他日作以撒的家系(24:15)。利百加是密迦第八子彼土利的女儿。这里的人名可能是住在迦南东部或东北部各民族的祖先的名字。乌斯按10:23是亚兰的长子,在这里是亚兰的叔父。布斯在耶利米书25:23与底但、提玛同时提出,是阿拉伯北部的一个民族,而约伯记32:2布斯是以利户的家乡;亚兰在10:22是闪的一个儿子。基薛是亚美尼亚游牧人的迦勒底人的分支(Kasdim)。按约伯记1:15住在示巴人(Sabaeans)附近,后移入浩兰(Hauran)。哈琐是浩兰地方阿拉伯人的家族;彼土利按25:20;28:5是亚美尼亚人;提八按撒下8:8、历代志上18:8是在哈大利谢的提巴。迦含是一个琪阿木贵族(Giammu)。他辖是黎巴嫩区的一个地方。玛迦(撒母耳记下10:6-8;历代志下19:7)在大卫时代是黑门山一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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