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与外邦通婚的悲愤

1这事完了,众领袖就了我来,说:“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没有绝离这地各族的人,行迦南人、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亚摩利人所行的可憎的事。2因为他们为自己,又为儿子娶这些外邦人的女儿为妻,使圣裔和这些外邦人混杂在一处,官长、牧伯先犯这罪。”3我一听见这事,便撕裂里衣和外袍,拔了些头发和胡须,忧愁闷坐。4凡敬畏以色列上帝言语的人,都因这被掳而归的人所犯的罪到我这里来。我忧愁闷坐,直到献晚祭的时候。5献晚祭的时候我起来,心中愁苦,衣袍破裂,向我上帝耶和华举手祷告,说:

认罪祈祷

6“我上帝阿,我含羞负愧,不敢向我上帝仰面,我们罪恶灭顶,我们愆尤滔天。7自从我们列祖的时候直到今日,我们愆尤甚重;因我们的罪恶,我们和我们列王并祭司都落在外邦人手中,被刀杀,被掳掠,被劫夺,脸面蒙羞,有如今日光景。8现在我们上帝耶和华暂施恩与我们,存留我们剩下的人,使我们在圣所的地方安然居住,我上帝也光照我们的眼目,使我们在受辖制中稍微复兴。9我们虽为奴仆,在受辖制中,我们上帝仍没有丢弃我们,使我们在波斯王面前蒙怜恤,保全我们性命,能重建我们上帝的殿,修理拆毁的墙垣,使我们在耶路撒冷犹大重筑城墙。”

10“我上帝施这样恩之后,我们又违弃了你的命令,我们还有何言可说?11你曾藉你仆人众先知,说:‘你们所要去得的那地是污秽地,因为那地居民行为污秽,行可憎的污秽事,使全地从这边直到那边都染污秽。12你们不可将你们女儿给他们儿子为妻,也不可娶他们女儿给你们儿子为妻,不可帮助他们得平安,得好处,这样你们便可强盛,享受这地的佳产,并遗留这地与你们的后裔永远为业。‘13因为我们的恶行大罪,我们遭遇这些祸患之后,上帝仍爱惜我们,不按着我们的重罪罚我们,使我们这样得脱灾祸。14我们岂可再违背你的命令与这行可憎恶事的民结亲?我们若这样行,你必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净尽,不留下一人,不容一人脱逃。15以色列的上帝——耶和华甚是仁慈,使我们这剩下的人得脱逃,正如今日光景,我们却在你面前有罪愆,因此不敢在你面前站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