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第13章

应服从有权柄的

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顺服,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皆是上帝所命。2所以,违逆掌权的就是违逆上帝之命;违逆的必被定罪。3掌权的不是叫行善的惧怕,是叫作恶的惧怕。你若要不惧怕掌权的,惟有行善,便可得他的褒奖;4掌权的就是上帝的用人,本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就当怕他,因为他不是空有生杀之权,他作上帝的用人,分当刑罚作恶的人。5所以,你们应当顺服他,非但因为怕刑罚,也是良心使我如此。6因此,你们上税,因掌权的是上帝的用人,常常管理这事。7所以,应当奉给人的,就奉给人;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上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爱德完全了律法

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爱人的心要常以为亏欠。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9像那不可淫乱,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妄作见证,不可贪婪以及别的条诫,都包在“爱人如己“一句之内了。10爱人之心是决不害人的,所以爱心就完全了律法。

应时常儆醒

11我们既知道现今的时候应当睡醒,就当遵着这个行;因为我们得救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12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应当脱去暗昧的行为,穿上光明的铠甲。13应当做事端正,如在白昼行走。不可贪食醉酒;不可奸淫邪荡;不可争斗嫉妒。14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可思想肉体的事,以致放纵私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