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第10章 概览

  • 10:1 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上帝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 10:2 我可以证明,他们向上帝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

以色列因绊脚石而跌倒的悲惨命运(9:32),使保罗伤心至极(9:1、2)。他在本章中向基督徒大声疾呼(“弟兄们”)。首先强调他是如何地爱护自己的同胞,然后证实他们的背信不忠是不能辞其咎的。他的论证是依据修辞学上的渐进法(Climax)叙述的:

  • (一)犹太人不肯承认由信心来的义,是因为他们顺从了自己所谓的义(3-4)。
  • (二)摩西自己不但宣传了由律法来的正义,而且也宣传了那普及于犹太人和外邦人由信德而来的正义(5-13)。
  • (三)以色列人实在该认识这端道理,因为有基督的宣讲员早已宣布了这个道理。

所以,以色列人现在的不信,完全是由于他们拒绝上帝赐给他们的信德的正义。事实虽然如此,保罗对自己的同胞仍怀一片热诚的“愿望”,并以自己作使徒的身份在上帝台前为他们祈祷(歌罗西书2:1;罗马书15:30等),恳求上帝赏赐他们救恩。他知道自己的同胞对上帝不是没有敬拜的热心,可惜是盲目的,他自己在归化前也有这盲目的热心(加拉太书1:14;使徒行传22:3),因而迫害了基督的教会(加拉太书1:13;使徒行传22:4);这种热心“不是按着真知识”。“真知识”在此是指对上帝拯救人类计划的知识,这样的知识正反对那由于研究律法而来的知识。

  • 10:3 因为不知道上帝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上帝的义了。
  • 10:4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不幸以色列人因着这种“真知识”的热心,认不出上帝的义(3:21-31),即那由信心而来的义,反专心一致去“想要立自己的义”,就是说只愿意依靠自己的功行而达到成义的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他们要照自己的意思而不照上帝的意思与上帝和好。因此,实际上他们没有顺从上帝给人规定的成义的方法——信心。本来上帝的这种方法,为研究律法的以色列人不该是一种解决不了的问题,因为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8:4);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3:21-27)。有些学者把“总结”(telos)译作“完成”,认为基督一降世为人,摩西的律法便该终止;人类在基督降世后再不能单靠律法的作为而成义,非依靠对基督的信仰无论如何也能不成义。这种讲法虽然不错,但我们按3:21-31:4及加拉太书3:24等处的道理,认为作“总结”解,更合乎上下文。

  • 10:5 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
  • 10:6 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
  • 10:7 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
  • 10:8 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

在摩西五书内载有两样得正义的律法:一是靠功行,一是靠信德。关于第一点,利未记18:5这样记载说:“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但试问究竟有没有遵守的人呢?彼得在耶路撒冷的会议席上说过:“现在为什么试探 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使徒行传15:10)保罗向加拉太人(3:10-14)有如在本书信第七章内详细地解释了摩西的律法,说它虽然在本质上是圣善的,但实际上却成了使人犯罪的因由,因为它只告诉人当行何事,却不能给人行那事的力量,可见遵守律法不能是得到义的方法。那么,有没有第二个方法呢?有,并且也是摩西自己在申命记30:12-14所记载的“出自信仰的义”。保罗引用这段经文如何能证明人因信仰而得到义呢?他是拿这段经文当作证据呢?还是只用这段经文为发挥自己的概念呢?我们认为他用来是为发挥自己的概念,尤其是申命记30:14节:“这话却离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他在这句话中发现了一层更深的意义,他在“这话”二字上看到了道成肉身的圣言——耶稣基督。他一发现了这高深的道理,就把“谁替我们过海”而改作“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并且从申命记此处的经文只征引了合乎基督神学的语句。如今才可以明白为什么保罗将“出自信仰的义”人格化了,藉“义”的口说:我的律法也像摩西的律法那样难守,所以你不要说:谁能升到天上去,谁能下到阴间去(升天和下阴间本是非人力所能办到的事)。其实,基督即然道成肉身,死而复活,荣耀升天,——“下到阴间”及“升到天上”——所以我的律法并不难守,因为道成肉身的圣言,把他的律法已写在你的心中了(耶利米书31:33)。他不但指给你当遵守的规则,而且还赐给你遵守那规则的力量。这律法就是道成肉身的圣言的“话”,那使人发生信仰的话,即耶稣在世的言行,也就是使徒们所传布的福音。

  • 10:9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 10:10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 10:11 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 10:12 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 10:13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上图:「耶和华」读音的由来。四字神名(Tetragrammaton)原文是「יהוה‎‎,YHWH」。古代希伯来文没有元音字母,只有22个辅音,因此不能根据字母直接发音,和中文一样,每个字的读法都必须由老师教。四字神名只有大祭司每年赎罪日进入至圣所祷告时,才能直接读出来。平时犹太人在说话中用「主」(אֲדֹנָי‎‎,音Adonai)来代替。主后70年圣殿被毁,犹太祭司传统中断,四字神名的正确读法就渐渐失传。希伯来文的元音符号通用之后,主后11世纪的犹太马所拉文本(Masoretic Text)将「אֲדֹנָי‎‎,Adonai」的元音符号标注在「יהוה‎‎,YHWH」上,变成「יְהֹוָה‎‎,YaHoWaH」,提示应读为「主 Adonai」。文艺复兴时代,欧洲人将「YaHoWaH」辅音、元音结合起来,读成了「耶和华 Yehowah」。近代圣经学者对照标示元音的古代希腊文的旧约译本,以及当时一些非犹太人对该词读音的描述,认为发音可能是「雅威 YaHWeH」。
上图:「耶和华」读音的由来。四字神名(Tetragrammaton)原文是「יהוה‎‎,YHWH」。古代希伯来文没有元音字母,只有22个辅音,因此不能根据字母直接发音,和中文一样,每个字的读法都必须由老师教。四字神名只有大祭司每年赎罪日进入至圣所祷告时,才能直接读出来。平时犹太人在说话中用「主」(אֲדֹנָי‎‎,音Adonai)来代替。主后70年圣殿被毁,犹太祭司传统中断,四字神名的正确读法就渐渐失传。希伯来文的元音符号通用之后,主后11世纪的犹太马所拉文本(Masoretic Text)将「אֲדֹנָי‎‎,Adonai」的元音符号标注在「יהוה‎‎,YHWH」上,变成「יְהֹוָה‎‎,YaHoWaH」,提示应读为「主 Adonai」。文艺复兴时代,欧洲人将「YaHoWaH」辅音、元音结合起来,读成了「耶和华 Yehowah」。近代圣经学者对照标示元音的古代希腊文的旧约译本,以及当时一些非犹太人对该词读音的描述,认为发音可能是「雅威 YaHWeH」。

使徒们所传布的福音是:因信心众人都能获得称义,都能与上帝和好,都能获得救恩。信心的对象可用一句简单的话表示出来:即“耶稣为主”(9)。这句话想必是当日基督徒在受洗时,用作证明自己信仰的一个誓词。上帝圣父因叫圣子耶稣从死者中复活,就显明并证实了他是“主”,他具有神性(1:4;使徒行传13:33等)。所以,我信“耶稣为主”一语,差不多就是说:“我信耶稣是上帝圣子。”这个信仰不但该深藏于心内,也该表现于口中,即信仰与生活不能彼此相反,也不能彼此分离。丁克肋(Dinkler E.)注释10节说:“信仰基督,不在乎消极地去听上帝的话,乃在乎一种个人的决定;信仰是一种意志的作用。”这种信仰不只限于犹太人,连外邦人也在内。总而言之,不分犹太人或外邦人,凡信仰耶稣的人,决不至于蒙羞(以赛亚书28:16)。在12:13两节中保罗一再申明:耶稣是众人的主,凡呼求他的人,他定要丰富仁慈地恩待他。约珥先知论上帝说的“到那时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那句话,贴在耶稣身上,可说是恰当极了,因为只有藉着耶稣,上帝圣父才恩待我们,才拯救我们(约珥书2:32;约翰福音1:16;以弗所书1:3-14)。

  • 10: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 10:15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使徒们奉派传扬了“信主的道”(8节),即“发生信仰的福音”。但结果“并不是所有的人(指犹太人)都服从了福音。”如此结果,该由谁去负责呢?自然应该由犹太人自己负责,因为摩西的律法早已讲明:人只能因信称义(3-13),而耶稣的使徒们也实在宣传了这信仰的义(14-21)。再者,为叫人服从信仰(1:5)该具备以下所应有的条件:应该有如以赛亚书52:7所说的“报佳音”;这些传布福音者,应该是正式奉派遣的;并且奉派遣的也应该宣讲福音;事实上这些条件,都一一满全了,以色列仍不肯信从,那只能是咎由自取了。

  • 10:16 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
  • 10:17 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
  • 10:18 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
  • 10:19 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摩西说:“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

犹太人所以不信使徒们宣讲的福音,可说是他们碰到了绊脚石,即碰到了被钉于十字架的耶稣(哥林多前书1:23)。他们的不信,以赛亚已预言过了(以赛亚书53);先知的预言是描述耶稣的苦难圣死;换句话说,这“上主仆人之诗歌”是在讲述“十字架的绊脚石”(Scandalum Crucis)。从保罗直到如今差不多已有两千年了,被钉在十字架的耶稣,仍是犹太人的绊脚石。现在只看一下特来弗给游斯丁所说的话,就知道犹太人的心理是多么的顽梗:“我们原知道弥赛亚要受苦受难,要如一只被带去宰杀的羔羊;但他是不是要被钉在十字架上,要遭受被律法所咒骂的那可耻的死亡呢?就是这事你要给我证明,因为关于这事,我们连想都不敢去想。”。使徒们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基督的话”可能是8节所说的使人“信主的道”;但有些学者不作如此的解释,他们认为使徒们的传道是依据基督的“命令”。不管“话”也好,“命令”也好,这种报道犹太人一定是听到了,因为使徒们宣传福音的声音已经传遍了天下。保罗把诗篇19:5引用来证明福音的传布。这话在那圣教初兴的时期,不免有些夸大,但我们若细查保罗的用意,可说引用这诗篇的话非常恰当。这首诗篇可分两段:首段1-7描述万物宣扬上帝的荣耀;次段8-15描述上帝的律法指引人去奔赴永生的道路。按保罗的用意,基督的福音也是这样:一方面宣扬上帝的荣耀,另一方面引人去行永生的道路,参阅使徒行传14:15-17。以色列人听到了福音的报道,这是毫无疑义的,由“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一句可以证明。他们不明白的原因何在呢?保罗立时就引用摩西和以赛亚的话来解释:上帝为惩罚以色列人的背信不忠,舍弃了他们,选择了外教的人民——不成子民的——当作自己的民族,外教人归向了上帝必要惹起以色列人的嫉视,这样他们便渐渐地痛改前非重新归回上帝的怀抱。这道理在下章将有更详细的解释。

  • 10:20 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
  • 10:21 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

保罗依照犹太文士的习惯、征引律法书后,再征引先知书(以赛亚书65:1、2)的证据(参阅4:3、7、8并注)。他此处根据希腊通行本,按原文以赛亚书65:1-7是上帝向以色列人的祈祷(64)的答复。上帝回答他们说:他本来是可以找得到的,寻得着的,并且他亲自接近那些不称呼自己圣名的民族,向他们伸手,表示原意收纳他们,宽恕他们;但是以色列人却背叛上帝,只愿随从自己的私念,走自己的邪路。此处保罗把65:1贴在外邦人身上,把65:2贴在以色列人身上。他这样作是因为(一)在希腊译文:“没有访问我的”的“人”字译作“民族”(ethnos),而“悖逆顶嘴的百姓”的“百姓”译作“人民”(laos)。那么按当时一般学者几乎定型的概念,“ethnos"是指外邦人,“laos"是指选民;(二)因为古时的犹太文士们也认可了这种分别,例如堂古玛(R.Tanchuma)文士注释65:1说:“没有寻找我的……”是指喇合妓女,“没有访问我的……”是指摩押路得。参阅Strack-Bille.i.1。(三)因为当时外邦人的环境与以赛亚时代选民的环境相同。外邦人直到新约时代,从未寻找过上帝,也从未访问过上帝,但现今他们却找到了,因为他们接受了那使人“产生信仰的话”;以色列人竟然拒绝那使人“产生信仰的话”,仍是背叛抗辩。总而言之,在上帝那方面,显示了无限的仁慈:“我整天伸手招呼……”在以色列人那方面,却显示无比的顽梗:“悖逆顶嘴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