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聖禮及崇拜(5)

Ⅱ、特殊情況下的聖禮(3)

F、聖職/聖秩(Ordination或Holy Orders)

  • 形式:為有志於聖職或聖工的人祈求聖靈恩賜的禱文。
  • 質料: 一名男性基督徒。
  • 主禮:僅限主教才能主禮。

聖職由三部分組成:執事的任命、司祭的按立、主教的祝聖。僅有主教擁有完備的聖秩,該聖秩有一部分是主教與次一級的執事和司祭這些教會事工共享的。教會中的其他職位,如修士(canon)、教務長(dean)、執事長(archdeacon)或大主教(archbishop),是由選舉或任命產生的,本身不是聖職。

聖職是歷史性的聖禮,是教會組織和聖禮結構的傳遞,也是基督穿越時空的臨在。基督對使徒的揀選和任命則是對基於源自使徒的統緒而產生的聖職的支撐,他授予門徒們權柄,由最初的教會揀選執事,用馬提亞(St. Matthias)取代猶大(Judas),並將使徒職位擴展到保羅(Paul)和巴拿巴(Barnabas),又由保羅擴展到提摩太(Timothy)和提多(Titus)。在所有這些方面,我們看到基督的事工以具體的人為載體,薪火相傳地在時間上延伸,教會將其理解為三重事工(the three-fold ministry)。

從本質上講,當一名主教被祝聖(在次一級聖職中則是司祭和執事受按立),並不是為了做這做那,也不是為了履行特定的職能或工作,而是為了成為基督的聖像或形象。在聖壇上的主教或司祭對於作為基督的淨配的教會而言,是基督的聖禮代表。由此可見,使徒教團(Apostolic Orders)是男性位格的,因為女人不能成為新郎的形象。在聖經中,上帝以婚姻的方式顯明祂與祂子民的關係。如果認為這些術語是錯誤的,或者可以用另一組形象和隱喻來代替,那麼就是認為聖經啓示的具體術語是錯誤的或不充分的,應該被取代,或者至少要從根本上進行改變和補充。雖然這樣的論點可以並已經被提出,但這是一個反對聖經和傳統基督教的論點。因此,這一論點也被使徒所傳的教會所普遍拒絕。值得注意的是,堅定的女權主義神學家通常最終會落入完全拒絕基督教的窠臼,而不是簡單地提出改革她。

主教擁有完備的聖秩,是所有聖禮的適當司祭。主教是教區的首席司祭、牧者和教師。教區的首席主教稱為正權主教(the ordinary),在特定的地理區域管理和領導整個教區。只有主教才能任命其他神職人員。在安立甘宗的傳統中,只有主教才能主禮堅振(Confirmation)。某些祝福通常也專由主教進行降福,如對墓地的祝福或祭壇、教堂或聖盃的祝聖。主教也是他的神職人員的首席司祭。有權接替正權主教(the ordinary)的協理主教被稱為助理主教(Coadujator Bishop),一般來説,無權接替正權主教的協理主教被稱為輔佐主教(Suffragan Bishop)。

由於主教不可能一直在其教區的任何地方,他會將自己的一些權力和職能委託給次一級的神職人員。司祭牧師可以在獲得主教授權的情況下,或憑藉主教設立或以其他方式正式任命的職位,進行施洗、堅振、聽取懺悔、見證和祝福婚姻、為病人塗油、埋葬死者、提供諮詢、指導、勸誡和講道。

執事負責協助司祭和主教。尤其是在聖餐中閲讀福音和管理聖盃。執事也可以在獲得主教許可的情況下進行講道。在沒有主教或司祭的情況下,執事也可以施洗和埋葬死者,在某些地方,執事也可以見證婚姻,但不能為婚姻祝福。執事們古老而恰當地協助高級神職人員救濟窮人和管理教區。自古以來,執事在救濟窮人和管理教區的工作中恰如其分地協助高級神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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