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旨:参阅52章的章旨。

  • 53:1 我们所传的(或译:所传与我们的)有谁信呢?耶和华的膀臂向谁显露呢?

本章除末两节外,发言者是先知,他代表蒙救恩的人,尤其代表自己的人民发言。因此,使用了复数的称谓。本章是一篇宏壮威严的诗歌,为旧约中最庄严的大合唱的歌词。以赛亚先知和他所代表者至今已稍微明白上帝的奇工妙化;然而他们一受到那仆人遭难惨死的启示,又联想到那些残害这仆人者的毒恨,不由得发出了这惊异而带同情的哀词。他们的话出于衷诚,彷彿说:不是我们得罪主的缘故吗(42:24)?有谁会相信我们的报道呢?就是说:“谁能相信我们对主的仆人所见闻的消息呢?”“耶和华的膀臂”一语象征他的全能、伟大和奇迹;选民曾经历了主的手臂之大能,认识他的仁慈,他的全知,他的力量,可是主这一次要显示的奥妙的计划,似乎超过他们对主所知道的一切。关于主的仆人受苦救世的事,是他们所意想不到的。“有谁信呢……向谁显露呢?”即说谁也不肯信这消息,给谁也没有被露过这段的启示,关于上帝要借自己的仆人的苦难和死亡,以救赎人类的事,天使也没有意想到(以弗所书3:9)。

  • 53:2 他在耶和华面前生长如嫩芽,像根出于干地。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

为什么人们,更好说,上帝的选民以色列人,不相信主的仆人呢?因为他诞生和长大于卑微之中,他像干地中生出的嫩芽,没有外表的威风,也没有什么仪容引人喜爱他。「嫩芽」和「根」两词以赛亚已多次用来作为基督君王的象征(11:10;罗马书15:12;启示录5:5;22:16)。请读者注意,自1-6节是蒙受救恩的人,特是蒙救恩的以色列自讼悔罪的话;这种自讼的方式由2节阔始,特别显着。读者亦该理会,本章的动词置在大都是全过时态,但所指者尚未发生,都是先知属灵的眼目之中所见到而属于将来的事。当先知受上帝这非常的启示,心中必非常感动,所以用了这戏剧性的文体来表达自己的热情。他明说蒙受救恩的以色列人,为何不信上主的仆人,是因为他们鄙视微贱和遭苦难的人;主的仆人又没有外表的威风,和美丽的仪表,因此当时的人不拥护爱戴他。

  • 53:3 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

3节更清楚地述说蒙受救恩者,为什么不相信主的仆人,因他们以为仆人受难的原因,是由于他自已的不义,而被主惩治,就如遭难的约伯,他的三位朋友也想是他受了上主的惩治。他过体鳞伤,疾病痛苦集于他一人身上,而人们对他却“被人掩面不看”这种「掩面不顾」的态度,不是出于同情心,不忍去看,而是由于鄙视。主的仆人在这内外的苦难之中,的确可以说:“31:9 耶和华啊,求你怜恤我,因为我在急难之中;我的眼睛因忧愁而干瘪,连我的身心也不安舒。我的生命为愁苦所消耗;我的年岁为叹息所旷废。我的力量因我的罪孽衰败;我的骨头也枯干。我因一切敌人成了羞辱,在我的邻舍跟前更甚;那认识我的都惧怕我,在外头看见我的都躲避我(诗篇31:9-11,138:8;约伯记30:1,40:13)。”关于基督的苦难及死亡的预言,与以赛亚此诗歌最相似的,莫过于诗篇22篇(拉丁通行本21篇)。在这篇诗篇内,大卫用了救世者的口气,很具体地描述了基督所受的苦辱,对于苦难的描述,可以说大卫比以赛亚更为详尽,而近于心理的吐露,然而对于指明主的仆人受苦难的真正意义,以赛亚却远超乎大卫之上,在旧约中可以说是首屈一指,仅没有超过新约的使徒圣保罗。

  • 53:4 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 神击打苦待了。
  • 53:5 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 53:6 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

自4-6节,先知讲述主的仆人的苦难和死亡的真谛。这论述感人至深,好似先知引领读者窥见这位舍身死义者的心底。仆人原来是至义的,因主称他为“我的义仆”(11节)。他受苦而死,决不是为了自身,而全是为了我们,就是代替我们受苦受死。我们原来都是罪人,该受上帝的惩罚,但是他却代替我们受了上帝的惩罚。先知在本章中着重主的仆人“代为死亡”(Substitutive death of the Servant of Yahweh)的话,重复了十二次之多(4ab、5abcd、6c、8d、10b、11d、12de等节)。“代为死亡”的思想,在本章内是最高超的神学,在诗篇、约伯记、传道书之中都不曾有这神学观念。这种「代为死亡」的意思和目的更不见于异教徒的哲学中,这思想是出于上帝,由圣灵默示于人的,为安慰受罪恶奴役的人类(飞协尔)。德里兹(Delitzch)对「代为死亡」也曾说:“在希伯来语言中为表达这「代为死亡」的意义,再也找不到比以赛亚所取用的辞句更为切合而更有力的了。”这仆人甘愿受苦而死,不是为留下一个忍耐的模范’也不是为感动罪人忏悔,而使他们弃恶从善;他受苦而死,虽不除掉这些动机,不过这些动机都在其次,最主要的他是代替我们受苦,替我们而死。优西比乌(Eusebius,Demonstratio Evangelica 1, 10, C 8) 曾解释这段经义说:“仆人在主台前作了我们的保证人,并作了买卖我们的代价。”蒙救恩者非常惊异说:我们看见他受那么厉害的痛苦和残酷的死亡,以为“他受责罚”却不曾知道,他所背负的和所承当的,竟是我们所该遭受的痛苦。圣马太(8:17)把先知这句话,“他代替我们的软弱,担当我们的疾病。”(圣马太引自希腊本),用在耶稣身上,因为他曾驱逐了魔鬼,并治癒了一切患病的人。圣史的讲解显然不是全部,而仅是局部的运用。人所以患病、被附魔,是因为亚当的罪过,疾病附魔等,都是原罪的后果和惩罚。主的仆人承担了我们的罪和罚,解救我们脱兔罪恶的奴役,解救我们由罪恶所生的后果,如疾苦、附魔、死亡等;然而直到世界末日救主再降来时,蒙救恩者还要受苦受死,并且因为有许多人不全心依赖上帝的圣宠,也要附魔;可是当吾主再来时,我们都要借他,同他,在他得胜死亡,而得复活!如今我们蒙受救恩的人要受苦而死,是有上帝的圣意的,因为上帝不但叫我们相似复活的耶稣,而且也要我们相似受难而死的耶稣。这样,上帝的义子更能完全效法他们的救赎主,上帝唯一降世的圣子。“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指罪人得罪之赦以后,与上帝重得和好,因而上帝对待他如义人一样,所以叫他安全顺利,罪人所受的这种宠遇,完全来自主的仆人受苦难的功劳(彼得前书2:24) 。

“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意思就是各人顺从各人的私慾,忽略上帝的律法,到处流散,如无牧人的羊群(耶利米书50:6;马太福音9:36)。然而因仆人代为死亡的功劳,上帝引我们再走正路,重新领受他的约法,一心寻求他,与他永相和好(罗马书5:1-11)。自7-10节先知不再常蒙救恩者的代言人,而是叙述他个人的观惑。先知此处描绘暴虐者在;基督身上发洩的怒气,虽然不及大卫在诗篇22篇内写得那样具体而生动,但他却注意到主的仆人的死亡的真谛,以及他在苦难中心里所持的态度:仆人受苦难时,仍是柔和谦卑,像一只羔羊沉默无声(约翰福音1:29、36;耶利米书11:19)。

  • 53:7 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或译:他受欺压,却自卑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
  • 53:8 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至于他同世的人,谁想他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

8节记述两件重要的事:(1)仆人受了不公平的裁判;(2)他为自己的人民而死。

关于本节的经文有两个难题:(a)“对他的命运”,对此句学者有四、五种解释:

(1)古教父多主张今所译之“命运”(Dor),有「来源」之意,因此,他们解释说:谁能讲明他的来源呢?即圣父生圣子这永远奥妙的诞生。

(2)有的学者,以为先知在此暗示圣母马利亚产生吾主耶稣,而不损害她的童贞(卒世童贞)。

(3)尚有学者把“Dor”一词解释:同世的人。因此,翻译为:“谁能说出,他同时的人如何对待了他呢?”

(4)还有些经学者以为,“dor”一词含有「住所」的意思,而译作:谁能讲述他的住所在那里呢?意思,请他像以利亚从世上被提去了一样,谁能说他现今居在何处?

实际上,此词翻译为命运更为合适。即,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有谁怀念他的命运”。

(b)在’希腊文译本之中,还有“他受难至死”,应该是马所拉文本遗漏,应该加在“活人之地被剪除”之后,一些圣经学者认为先知在本节内说明两件事:即仆人残酷的死亡和他的复活,复活的意义含在,“他……被剪除”一句,也翻译为“他……被提去”,就如以诺和以利亚被提到上帝那里去了。这解释可能与先知的原意相合,但按今之经文来讲,看不出有此意义,至少不够清楚。我们以为本节的大意是:他为了自己人民的罪恶,受难而死,按表现于外的情形来看,他受不公平的裁判和悽惨的死亡时,主没有来保护他,世人也不介意他的命运如何。

  • 53:9 他虽然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人还使他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

“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这是按着马所拉文本所翻译,现代大部分的圣经学者认为,这个是一个侥倖的错误,因为,耶稣被埋葬的坟墓是亚利马太的圣约瑟,是一个贵金属商人之财主(马太福音27:57)。但是,从文本的并行诗体的规律是不接受这也的解释,因为本节共有四句:前两句与后两句相对;前两句说明上主的仆人在忠言行为上,无可指摘;在末两句说他盖住那样正义的人,身死之后,被埋葬有如匪徒。因此,思高本圣经将“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翻译为:使他同作恶的人同葬

  • 53:10 耶和华却定意(或译:喜悦)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或译:他献本身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上主的计谋是人意想不到的;先知在10节内说明这一切苦难的措施,完全出于主的许可:是主折磨了他的仆人,而那至义的仆人也晓得主的这个旨意,便甘心把自己的性命奉献给上主,作为赎罪祭(asham)。关于赎罪祭(参阅利未记5:14-26)。因仆人甘愿牺牲,发生了极大的效果,他要看见他的后辈延年益寿,是说:他虽然死了,那信仰他的人一一属灵的子女们却世世代代相继不替。有的经学家把这句译作:「他的后辈会延续他在世的寿数。」即谓他虽然死了,他的信徒好像在世上延长他的生命。“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外表看来,那仆人的功行似乎都失败了,但主由失败中,实行了他救赎人类的计划。

上图:绵羊在剪毛人的手下非常安静,并不反抗。
上图:绵羊在剪毛人的手下非常安静,并不反抗。

  • 53:11 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

“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后面安希腊文通行本,以及从死海古卷之中的以赛亚书的抄本(此卷1947年于临近死海之山洞中发掘出土,为玛喀比时代(主前两世纪左右)之产物),应有“他要看见光明”一句。马所拉文本(马所拉文本大概是10世纪左右的文本)是没有此句。因为「看见光明」一句指那仆人的复活,因此,也许后世的犹太人为避免基督教徒运用此句证明耶稣乃是先知所预言的那死而复活的基督,遂将「光明」一词删掉。本章末两节是主在发言,所启示的道理已达到了最高峰。那仆人甘心受苦难而死!他要看见光明,即要复活,复活起来的仆人一见到因自己的苦难和惨死,如何完成了上帝的旨意,心里感觉十分满意。或者按其他的经学家解释说:主的仆人要使信徒充满上帝智慧。如此,使无数的人成为义人(但以理书12:3;耶利米书23:6)

  • 53:12 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分,与强盛的均分掳物。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

许多民族要获得义德,这是由于仆人受苦而死的功劳。一切义人不但成为上帝的义子,而也是属于仆人所应得的分子和胜利品,他甘心乐意一直到死,献上了自己的性命,因他的惨死而获得了胜利。最后要讨论几句这些深奥的预言,怎样在吾主耶稣身上应验了(关于其他问题,参阅附注:主的仆人)。上主的仆人在这四支歌曲里,像先知、祭司和牺牲者出现。阅读福音时,尤其阅读耶稣的苦难史事时,我们觉得吾主耶稣自己也常常想到了自己将来的苦难和死亡,也屡次说出要受苦受难,且死而复活,因为这一切都写在圣经上了。所以由吾主耶稣的言语中证明,他把以赛亚对主的仆人所预言的事Z贵,都贴在自己身上当作自己的理想。圣路加在22:37曾记载吾主受难前所说的这句话22:37 我告诉你们,经上写着说:‘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这话必应验在我身上,因为那关系我的事必然成就。”(12节)。原始的教会确信以赛亚对主的仆人所记载的一切,在耶稣身上完全应捡了。新约的作者称耶稣为“仆人”(马太福音12:18;使徒行传3:13、26,4:27、30;如以赛亚书42:1等),施洗约翰称耶稣为上帝的羔羊(约翰福音1:29、36),必定都是依据以赛亚的话(7节)。圣保罗、彼得、约翰解释吾主救赎的工作,是按照圣经完成了这伟大的事业,也明明指出我们的先知在本章内关于主的仆人以自己的苦难和死亡救赎人类所记载的道理(彼得前书2:22-25;哥林多前书15:3;罗马书3:25;约翰一书2:2,4:10等)希伯来书讲论耶稣祭司的地位,拿主的仆人怎样甘心牺牲,怎样为罪人转求,都贴合在耶稣身上,作为先知预言的实现(希伯来书5:7;9:11-28)。

附注:主的仆人

「仆人」希伯来文作“ebed”原指隶属或侍奉人的奴仆,且也指称臣相官吏。仆人这名词在圣经中不是一种卑微下贱的称呼,而是一种尊称,凡虔诚敬畏主的人,皆称为上帝的仆人(诗篇89:51;90:13)。在以色列人历史中凡有上帝的特殊使命,和他在世的代表多称为仆人,如对圣祖们(申命记9:27),对亚伯拉罕(创世记26:24)、以撒(创世记24:14)、雅各(以西结书28:25)、摩西(出埃及记14:31;民数记12:7;申命记34章)、约书亚(约书亚记24:29),对众先知(阿摩司书3:7;耶利米书7:25;25:4),对以赛亚(20:3)、以利亚(列王纪下9:36)、约拿(列王纪下14:25);对国君,如大卫(见30次之多)、所罗巴伯(哈该书2:23);对君主如尼布甲尼撒(耶利米书25:9)、居鲁士(以赛亚书43:10),对未来的基督(以西结书34:23-24,37:24;撒迦利亚3:8)也称为仆人。「仆人」此名,除对个人称呼外,尚称呼以民全体(以赛亚书41:8-9,42:19,43:10,44:1-2,45:4,48:20;耶利米书30:10,46:27;以西结书28:25;37:25)。统观圣经中之被称为仆人者,是上帝拣选、眷顾、协助、保护、特爱的人,在救赎史土作了上帝特殊的工具。

在以赛亚先知书中有四段,就是42:1-7;49:1-9a;50:4-9;52:13-53:12,有一仆人出现,没有道出他的名字,而将他的召迁、使命、功业等刻划的十分详尽。这四段虽散见于以赛亚书中,所述者乃为同一人之事,所以历代的圣经学者将这四段摘出,一并讨论,简称为“主的仆人的诗歌”(Canticle of the servant of Yahweh)。这论题在旧约神学中是很重要的,有关它的着述,可说是汗牛充栋,而对上主的仆人究竟是谁的问题,千头万绪,仍似理不清的乱麻。在这些意见之中,可以分为两派:一派主张此仆人只指一个个体,即指一个人;另一派主张此仆人具有集体意义即指全以色列人。我们将这两派意见,在下面分别加以详细讨论。

1、四段中此伟人的自然而明额的意义为“个体意义”(individual sense)

这四段诗歌中用字十分确切,措辞很是具体,可以看出作者所描绘的那仆人,是单独的个体,因为作者对他常用单数,称他是一个人(52:14;53:3),描写他的语言、声音、舌、口、耳、手、胡鬚、面貌、脊背等(42:2-6;49:2;50:4-9;53:7);他如何诞生、长大、蒙难、死亡、埋葬等、他对以色列人和外邦负着一种使命,他是新盟约的中保(42:6;49:8)。四段中对此仆人的描述,绝对看不出有一种法人或集体的意义(moral person or collective sense)。此仆人不能是指历史性的以民(historical people of Israel),也不是指以色列人的核心,或热诚的以色列人的化身(nucleus of the Israelite faithful),更不是指埋怨的以民(ideal Israel)。

1.1 那仆人非指历史的以民

的确,在以赛亚书40-48章中有许多地方称以色列人为主的仆人,含有一种集体或全体的意义,但那些地方所称的仆人与这四段中的仆人,所指完全不同。那仆人是罪徒,自古以来恶贯满盈(43:24-28;48:1、4、8、10、18;53:8);而这一位仆人却是完全圣洁的,他从未行过强暴,他口中也从未出过谎言(53:9;参阅42:1-4;50:4-6)。那一个是悖逆耳聋眼瞎的(42:19-20;43:8;48:8);而这一位是可教的,倾耳静听的(50:4-5)。那一个是轻视上主的(42:20;48:5),而这一位是给远方的人民传扬上主的律法和造化的(42:4;49:6)。那一个是盲目的(42:19;43:8),而这一位是万民的光明和「开瞎子的眼」者(42:6-7;49:6)。那一个是被掳掠之人(42:24;43:5-6),这一位是解救被掳之人(42:7;49:6-9)。那一个是主的选民(41:8-9),而这一位被称为人民的盟约(42:6;49:8),就是说他是上帝与人民立约的中保,因此这仆人与人民必须在不同等的地位。

历史的以民怎能化身为一仆人呢?对这意义,步德(Budde)曾解释说:诗人拿以色列人作为承担万民的罪过和为他们赎罪的代表,因此,以色列就成了那被惩罚、被轻视和被遗弃的人,这微弱的以民变得更可怜了,就如一棵常被践踏的灌木,只剩下了一根;同样以色列人受折磨难为不是为了自己的罪,而是为了万民的罪。先知看见了以色列人代人赎罪而受苦的异像,遂作了53章的诗歌,颂扬正义和无罪的以色列人。

但是,这种解释决不能成立:

(a)以色列人为外邦赎罪的观念,在旧约中是没有的;反之,在以赛亚书的第二部内却常见到:“宁可将外邦人放弃而换取以民”的话(43:4;45:14-17;49:22-26;51:22-23)。

(b)由以色列人的任何一段历史上总看不出他们为外邦人赎罪来。被掳之前他们是有罪的,被掳正是他们罪恶的惩罚;被掳之后,诸先知已不再宣讲试探磨难等事,而多宣讲复兴、凯旋与光荣。

(c)那仆人若是以色列人,为何他还向以色列人行事呢?他与自己的人民立约(42:6;49:8);他要恢复雅各支派,集合那四散了的以色列人(49:1-4);诗人还劝告自己的人民要听那仆人的声音(50:10);他为自己百姓的罪过,要蒙难受死(50:8):由此可知那仆人决非指以色列人。那些主张集体意义的学者,固有成见在心,为了适合他们的意见,多随意窜改经文。

1.2 那仆人非指热诚的以色列人的化身

诺贝耳(Knobel)、葵能(Kuenen)、勒乌斯(Reuss)诸人主张那仆人指忠贞热诚的以色列人,即指具有以色列精神的人(Israel according to spirit)。他们也明白指出40-48章所论的仆人与这四段中的仆人有显着的不同:彼处所说的是泛论全体以色列人,此四处却只论忠负热心的人。彼处是有罪、判逆、聋盲的人民;此四处却是无罪、海11良、忠信的人们。但这主张也有几个很大的缺陷:

(a)若只论忠贞热心的人们,以赛亚先知当然也包括在内,但是他论那些忠信的人们,如何能说“我们众人都如羊走迷”(53:6)?

(b)若一部分忠贞的人代受了苦,其余的人民便不应再受苦难。先知若受苦受难,如何能说「因他受的惩罚,我们得平安」呢(53:5)?

(c)诸先知常预许给忠信热诚的人们将获得平安幸福,却没有论述他们为了人民的罪要受苦而死。

1.3上主的仆人非指理想的以民

许多英国教会学者如远未森(Davidson)、得赖味尔(Driver)、斯克讷(Skinner)等人,随从埃瓦尔德(Ewald)和狄耳曼(Dillmann)的学说,主张那仆人是理想的以色列人的化身,这样的仆人是在上帝的圣智中,但事实上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上却没有实现过。他们的主张也不能成立,因为:

(a)诗人论述这仆人所用的辞句,只能适用于个体而不能兼用于全体。

(b)描绘他的诞生、长大、蒙难和死亡:这些描写怎能适用于理想的以色列人呢?

(c)救绩一个百姓,不仅以那百姓为目的,且也拿她当工具:这个抽象的观念,不见于旧约各书中。这主张缺乏历史和心理的根据,只可说是由柏拉图哲学中所产生的一种观念而已。

2.个体意义不反对上下经羲

这四段经文中有关主得仆人的解释我们已知道只适合于个体,而不合乎全体的意义;但这与以赛亚书得第二部中的上下经义不合,因为在这第二部中,有许多地方称以色列人为主的仆人。保护集体意义的学者,拿上下经义必须连贯论证,来解释这四段中的仆人,应是以色列人的化身。这论证只有片面的理由。的确,先知将仆人这名词,许多地方明明地用于以色列人,可是在一些别的地方“仆人”这名字,虽没说明,意义却完全与其他处所用决不相同。

上下经义的论证,对许多主张个体意义的学者影响很大,使他们毫不迟疑地否认这四段的真实性,他们以为这四段经文经修改之后插入以赛亚书得40-55章之中。埃瓦尔德得于1841年首倡此说,他认为以赛亚书52:13-53:12原来只是歌颂一位玛拿西朝殉难的烈士。以赛亚书的第二部的作者将这诗收在自己的书中,适用于精神的以色列人。杜木(Duhm)以为这四段诗是描述一人的事绩。这诗与依第二部毫无关系,是另一人的作品,但是经以赛亚书第二部的作者改编后插入自己的书中。

然而我们根据依第二部现有的经文,很相信足以辩护此仆人的个体意义。我们可以与主张集体意义者站在一起,坚持这四段经文的真实性,也与主张个体意义者中目合,认为这四段是论述一个具体的而且确定的人物。

2.1论「上主仆人」中「仆人」一词出现的地方及其含义

上主仆人的四段诗,三段见于49-55章之中,其中从未用仆人一词指示以色列人;另一段(42:1-9a),见于40-48章之中,其中以色列和雅各(即指以色列人)多被称为仆人(41:8-10;42:19-20等)。所以有许多学者依据内证将42:1-9a荳于50章之后,是很有理由的。移动它的位置取消了解经上的主要困难。原先这些诗的位置大概如此:第一编诗集中(40-48章)称以色列人为上主的仆人,这些诗是描述居鲁士的蒙召和他的功业;第二编诗集(49-55章)与第一为相连。第二编中以色列人从未称为仆人,所描述的不是居鲁士而是另一位的蒙召和功业,这人被称为主的仆人。

细察各经文之意,在两编诗集中,“主的仆人”一语有两种含意,似乎不必奇异:第一编内有集体意,第二编内为个体意。以色列或以民被称为主的仆人,因为主是他们最高的主宰,他们当事奉敬拜他。基督也被称为上主的仆人,因为他负有保护和倡导敬拜上主的使命。

2.2论对「上主的仆人」的理解

上主的仆人的诗决不隔断上下的经义:49:1-7和50:4-9两段论上主仆人的诗,是49-55章一大段的绪论。按着陈述充军者如何获救,与锡安之重建(49:8-52:12)。以后有两段论主仆人的诗(52:1-7;52:13-53:12);最后描绘新耶路撒冷的荣耀,作为本段的结论。

3.上主的仆人即指基督

大公教会的圣经学者都一致承认,论主的仆人的预言都应验在耶稣基督身上了,预言贴在基督身上,较贴于以色列人身上更为恰当。很显然,这四段中是很自然而明显的意义,所指的仆人是先知所异像所看见的基督,换句话说:有关上主仆人的诗,论基督是字面的意义:

3.1中世纪前的犹太学者和教父的看法

中世纪前的犹太学者,还没有与教会学者发生争执之时,都解释上主的仆人是基督,如着名的文士昆基(Kimchi)、阿巴伯内尔(Abarbanel)等人。塔尔古木以42:1-52:13,53:10指基督,但一论及受苦受难之事,却指为以色列人。

新约中无疑地将这仆人与基督视为一个人,新约将这四段都贴于耶稣身上了,参阅以赛亚书42:1-4与马太福音12:18-21;以赛亚书42:6与路加福音2:32;以赛亚书42:7与马太福音11:5;以赛亚书49:2与启示录19:13-15;启示录50:6与马太福音26:67;以赛亚书53与马太福音8:17;马可福音15:28;路加福音22:37;彼得前书2:21-25等处。以赛亚书53章教父等誉为第五部福音,称为“以赛亚所传的吾主受难福音”(Evangelium passionis D. N. 1. C. secundum lsaiam),很是怡富。

3.2 基督谦卑虚己为“主的仆人”

描述主的仆人的事,除论基督外,不能与任何人相符。有人贴于摩西、大卫、乌西亚、希西家、以赛亚、耶利米、约西亚、所罗巴伯等人,实在是不恰当。杜木也看这理由不充足,他以为以赛亚书53章是描述一位不知名的殉难烈士。色林(Sellin)更有离奇的假设。他想先知愿意描述基督的使命和工作,但是他把对基督的希望,事实上寄託于与他同时的一个所罗巴伯或约雅敬身上了。

诗中对这仆人所指出的,都是属于基督所要行的:他要复兴自己的百姓,开创一个幸福的新纪元;在世上已有的正道,他不打倒;他要将主的救恩传至地极,作为万民的光明,以及新约的基础;要安慰一切忧苦,治癒一切疾病,使瞎子看见,使被囚的出监狱……诸如此类都是基督的特征,这一切在以赛亚书9章内早已见到。

此四段中所论述的为什么不以“大卫的子孙”或「未来的君王」的姿态露面,却以「仆人」卑贱的形状出现,而令人奇异?当知道先知拿仆人卑贱的形状来刻划基督,是叫我们对基督有更进一步的认识。诸先知早已预言:基督要如君王出现于世,给予世人的是和平与幸福,正义与真理,救恩与新约。这一切特征在此四段中更清楚而彻底:因着基督的苦难和死亡给予作恶的世人争得了宽宥、平安与天上的一切幸福。此新约要用血来封印(这是我的血,是新约的血);在这种条件之下,解释有关基督的苦难与死亡的预言,便可迎刃而解。

3.3 论先知写作“主仆人”的背景及其神示性

论主的仆人的诗歌,先知用了一种极感人的辞藻,发明了一个新的道理,就是发明了在基督和他兄弟们一一一切人类之间休戚相阙,利害共同的道理(solidarity),和替人类补赎及为人赎罪的道理(substitutive satisfaction)。上主的仆人谦卑虚己,受苦惨死,以补赎他兄弟们的罪过。先知传给我们的这道理,四福音也没有驾乎其上。后世的神学家、演说家与神秘学者,在以赛亚书这块田地中不断地采摘收获,然而这块田地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拾取者永可采取其金科玉律。

对于先知论基督受苦救世的道理,有些学者还进一步探究这道理的来源。他们以为先知的这思想是受了巴比伦的影响,因为:

(a)在巴比伦有一种称为塔木兹(Tammuz)的神话诗,歌颂死而复生的塔木兹神。

(b)巴比伦皇帝每逢新年在彼勒的神庙祭祀的时候,他的一切举止和礼节表现的十分谦卑(如不佩君主的徽章,跪伏在地等)。

(c)在阿秀巴尼帕耳博物馆(Ashurbanipal Museunm)中,至今尚存着一第「义人受苦」的哀歌。这歌出于哈莫拉比(Hammurabi)时代,是哀掉一个义人为神人所弃,作了众矢之的。

我们不能否认在巴比伦文献中与上主的仆人受苦一事,有相同之点,但两者亦有绝对不同的之处:

(a)巴比伦文献中的受苦者,没有为人赎罪之事,这是与主的仆人根本不同之点。

(b)巴比伦的受苦者缺少那甘愿受苦的豪爽。

(c)先知预言受苦的基督决非受塔木兹神话的影响,因为先知对一切偶像和崇拜偶像的一切礼仪,极端痛恨排斥,岂能影射偶像之事来衬托自己的言论呢?

先知对于基督受苦救赎世人的思想,其起源,为什么我们要明说这是从上帝来的启示,而得之于异像的呢?圣经上有许多道理,我们只以纯理智的方法来研究,而抛开启示不谈,这是理性主义者的态度,仅将圣经视作一种人为的作品,这是研究圣经者不当之处。

纵然可以说先知对基督受苦救赎世界的思想,不是直接得白上帝的启示,。我们为何不求之于以色列人的历史?以色列人的历史中早已有约伯无罪受苦的故事,以民被掳所遭的苦难,许多已往的先知贤士为真道殉难而死,也许以赛亚先知经历了许多苦难:由这些事实所产生的自然原理,也能使以赛亚先知明白那位要来的大先知——须受苦受死而获得荣耀。关于那代人赎罪的思想,见于以色列人的历史者更多:摩西求上帝只要赦免民众的罪过,自己就宁顾失掉永远的幸福(出埃及记32:32):以色列人在平日和在大庆节必有献祭之事,他们对那祭献主而被宰杀的牛羊,已经有赎罪的观念:这一切为以赛亚不过只是一种自然的暗示而已,像53章上主的仆人为人受苦而死的大道理:刻划得如此清楚具体,定有上帝的启示,是无可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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