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或译: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

5章1节学者们的解释有不同的意见。普遍的解释是此处说的是见证人,听见了人家恳求出庭作证的声音,或者是审判官命令他根据他所知道的出庭作证,但是,他却拒绝做见证。也有人认为这里所说的是,被盗、忍辱、高声哀求与闻其事的人,毅然出庭作证。而知其事的人,竟然漠不关心,顾忌权势,退缩不前,自以为不必多此一举。圣奥古斯丁、奥利金想此处所论,乃是一人听说一个会示意,或竟与某人立定了契约,并且宣誓为证;事后有了争讼,他竟然不愿意出庭作证。

  • 5:2 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无论是不洁的死兽,是不洁的死畜,是不洁的死虫,他却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洁,就有了罪。

关于这些不洁净的物,在11-15章内有更加详细的说明。

  • 5:3 或是他摸了别人的污秽,无论是染了什么污秽,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 5:4 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要行恶,要行善,无论人在什么事上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4节要行恶,要行善:这个希伯来文的写作风格,意思就是无论什么事情。在什么事上:也就是说上述人轻易的发誓的一件事情上,或者按着一些学者的意见,认为是1-4节内所说的事情。

  • 5:5 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

从5节可知,一切的赎罪祭,最不可少的,还是承认所犯的罪

  • 5:6 并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
  • 5:7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 5:8 把这些带到祭司那里,祭司就要先把那赎罪祭献上,从鸟的颈项上揪下头来,只是不可把鸟撕断,
  • 5:9 也把些赎罪祭牲的血弹在坛的旁边,剩下的血要流在坛的脚那里;这是赎罪祭。

手里拿着鸟,将血洒在祭坛的侧面。按着米示拿的记载,鸟归祭司,它的内脏则是丢到倒灰的地方。

  • 5:10 他要照例献第二只为燔祭。至于他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 5:11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就要因所犯的罪带供物来,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赎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是赎罪祭。
  • 5:12 他要把供物带到祭司那里,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来作为纪念,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这是赎罪祭。
  • 5:13 至于他在这几件事中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面都归与祭司,和素祭一样。”
  • 5:14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5:14-6:7所讲的是赎愆祭。

  • 5:15 “人若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圣所的舍客勒拿银子,将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

圣物:指的是祭品,十一奉献等等。这些都是归于祭司和圣所的,所以被视为“圣物”。

  • 5:16 并且他因在圣物上的差错要偿还,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给祭司。祭司要用赎愆祭的公绵羊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上图:赎愆祭的祭牲。只要是亏欠了人,不管多小的亏欠,除了赔偿另外五分之一,还必须献上一只公绵羊,没有其他选择。
上图:赎愆祭的祭牲。只要是亏欠了人,不管多小的亏欠,除了赔偿另外五分之一,还必须献上一只公绵羊,没有其他选择。

  • 5:17 “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
  • 5:18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从羊群中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来,给祭司作赎愆祭。至于他误行的那错事,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 5:19 这是赎愆祭,因他在耶和华面前实在有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