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 真福殉道國王查理一世
摘自Anglican Breviary
查理·斯圖亞特,在世俗歷史上被稱為英格蘭查理一世,通稱為皇家烈士(The Royal Martyr),生於1600年,並於1626年聖燭節加冕為英格蘭國王。他的父親曾是蘇格蘭的詹姆斯六世,後來成為英格蘭的詹姆斯一世,是一位從蘇格蘭加爾文派皈依的熱心教徒,他在其統治的所有領地內努力推崇聖品人員和聖禮,這些都是加爾文教派所否認的。他特別在蘇格蘭恢復了使徒統緒的聖品,希望藉此逐漸以我們宗教的古老傳統取代新的發明。當查理繼承其父之王位時,他也同樣熱心處理這些事務。但當他試圖在蘇格蘭推行禮儀崇拜時,加爾文派感到震驚,並煽動不敬的暴民阻止其實施,此後反對聲浪不斷增長,最終顯的結果是顯而易見的,蘇格蘭作為一個國家無法以這種方式與教會和解。儘管如此,在其父統治時期建立的大公教會的聖品人員的傳承仍在繼續其工作,今日的蘇格蘭教會便是其成果。同時,查理在其大法官、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勞德的協助下,在英格蘭推行了許多教會改革,並加強教會紀律,因此引起了極大的對立,最終導致他們二人都殉道。
這正是下議院首次開始為爭取君主立憲而鬥爭的時期,這與國王一直以來所理解和查理試圖捍衛的特權相牴觸。議會最終判處他死刑,不僅是因為他反對其政敵的政治主張,更是因為他堅決拒絕廢除教會的大公體制。在此過程中,他展現出自身能以真正的偉大和沉著來承受各種侮辱的能力。因為他是一個一直以對上帝的虔誠、懺悔和祈禱著稱的人,同時也忠實履行基督徒的職責。因此,即使他認為對他的死刑判決是非法和不公的,他仍將其視為上帝因他自身罪過而施予的應得懲罰。
自被捕之時起,他便將大部分時間用於祈禱和默想。在行刑當日,在被允許陪伴他的一位教士的協助下,他欣然為死亡做準備,先誦讀當日的日課,然後以極大的虔誠聆聽《馬太福音》之中有關基督受難的記載。此後,他領受了終傅聖事,因此得到力量,勇敢、愉悅地走向死亡。深知他的克拉倫登伯爵愛德華·海德如此評價他:“他若說有人堪當,便是最配得上誠實之人這一稱號的人,他是如此熱愛正義,除非某事被偽裝得讓他相信是正當的,否則任何誘惑都不能使他做出不義之事;在他所處的時代,他是最有價值的紳士,最好的主人,最好的丈夫,最好的父親,也是最好的基督徒。”其他人也證實,他以純潔的美德和祈禱的操練著稱,在他所面對的種種誘惑和干擾中,這些品質閃耀出奇妙的光芒。他以在飲食和衣著上的嚴格節制而聞名,且始終表現出對奉承的高尚漠然。所有認識他的人都對他的某種純真印象深刻,因為即便是他的死敵也說他是「上帝愚拙的僕人」。在行刑時,他申明自己是大公教會的忠實信徒。殉道之事是發生在1649年1月30日。之後他的遺體被安放在溫莎的聖喬治堂,但在其敵人的命令下,他被埋葬時未經教會儀式,因為即使在完成了對他的毀滅之後,他們對他和聖品人員的仇恨仍未得到滿足。他受人敬仰,是因為他為那些此等心智之人無法理解的事物獻出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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