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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6:19-31
路加福音 16:19-31
那時,耶穌對法利塞人說:「有一個富家人,身穿紫紅袍及細麻衣,天天奢華地宴樂。另有一個乞丐,名叫拉匝祿,滿身瘡痍,躺臥在他的大門前。他指望藉富家人桌上掉下的碎屑充饑,但只有狗來舐他的瘡痍。那乞丐死了,天使把他送到亞巴郎的懷抱裡。那個富家人也死了,被人埋葬了。他在陰間,在痛苦中舉目一望,遠遠看見亞巴郎及他懷抱中的拉匝祿,便喊叫說:父親亞巴郎!可憐我罷!請打發拉匝祿用他的指頭尖,蘸點水來涼潤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燄中極甚慘苦。亞巴郎說:孩子,你應記得你活著的時候,已享盡了你的福,而拉匝祿同樣也受盡了苦。現在,他在這裡受安慰,而你應受苦了。除此之外,在我們與你們之間,隔著一個巨大的深淵,致使人即便願意,從這邊到你們那邊去也不能,從那邊到我們這邊來也不能。那人說:父親!那麼就請你打發拉匝祿到我父家去,因為我有五個兄弟,叫他警告他們,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巴郎說:他們自有梅瑟及先知,聽從他們好了。他說:不,父親亞巴郎!倘若有人從死者中到了他們那裡,他們必會悔改。亞巴郎給他說:如果他們不聽從梅瑟及先知,縱使有人從死者中復活了,他們也必不信服。」 那時,耶穌對法利賽人說:「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教宗聖額我略第四十篇福音講道

親愛的弟兄們,那個身穿紫紅袍及細麻衣,天天奢華宴樂的富人,如果不是指猶太人,又會是誰呢?他們在外表上遵守宗教儀規,但卻是為了炫耀,而非為了善。這個滿身瘡痍的乞丐,如果不是預表外邦人,又是誰的預表呢?他們並不以回歸天主、承認自己的罪惡為恥。他們的瘡痍在身體表面,身體內的濃液經由這些瘡口流出。

承認罪惡不就是一種從傷口擠出濃液嗎?在體內污穢靈魂的罪惡毒液在認罪的時候被擠了出來。如果惡臭的濃液能通過皮膚上的瘡口被擠出來,我們藉著承認我們的罪惡所要做的,豈不正是將隱藏在我們內的邪惡揭露公開出來嗎?──渾身潰爛的拉匝祿想要由富人桌上所掉落的碎屑充饑。卻沒有人給他。亦即,這一驕傲的種族(以色列人)不屑於承認外邦人中有任何人會認識法律。

這些人所擁有的法律教導,並沒有導致愛德,反而導致驕傲,彷彿他們因他們所領受的財富而自我膨脹起來。但是,從他們的知識寶庫裡的隻言片語卻落到外邦人那裡,就如同從桌子上掉落的碎屑。──另一方面,有狗舔貧窮躺臥那裡的拉匝祿。有時,在聖經中,「狗」是指宣講者。的確,當狗用舌頭舔創傷時,是在醫治創傷。因此,當神聖的教師教導我們如何承認我們的罪時,就寓義而言,他們是在用他們唇舌觸及靈魂的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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