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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21:33-46
路加福音 21:33-46
那時,耶穌向猶太民眾與司祭長說了這個比喻:「你們再聽一個比喻吧!從前有一個家主,培植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圍上籬笆,園內掘了一個榨酒池,築了一個守望台,把它租給園戶,就離開了本國。快到收果子的時節,他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園戶拿住了僕人,將一個鞭打了,將一個殺了,將另一個用石頭砸死了。他再打發一些僕人去,人數比以前還多;園戶也一樣對待了他們,最後他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說:他們會敬重我的兒子。但園戶一看見是兒子,就彼此說:這是繼承人;來,我們殺掉他,我們就能得到他的產業。於是他們拿住他,把他推到園外殺了。那麼當葡萄園的主人來時,他要怎樣處置那些園戶呢?」他們回答說:「要凶惡地消滅那些凶惡的人,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的園戶。」耶穌對他們說:「『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那是上主的所行所為,在我們眼中,神妙莫測』的這句經文,你們沒有讀過嗎?為此,我對你們說:天主的國,必由你們中奪去,而交給結果子的外邦人。跌在這石頭上的,必被撞碎;這石頭落在誰身上,必要把他壓踤。」司祭長和法利塞人聽了他的這些比喻,覺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逮住他;但害怕民眾,因為他們以耶穌為一位先知。 那時,耶穌向猶太民眾與祭司長說了這個比喻: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佔他的產業。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他們想要捉拿他,只是怕眾人,因為眾人以他為先知。

聖安波羅修主教《路加福音註釋》

「葡萄園」這個詞可以被用來指示許多不同的事物;但是,我們知道,依撒意亞說萬軍上主的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除了天主外,還有誰種植了這葡萄園呢?正是祂,在祂出去旅行時,將它租給園戶照管。並非那位一直無所不在的天主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儘管祂遠離那些無視祂的人,卻親近那些愛祂的人。祂離去了很長的一段時間,以免祂似乎很快就向園戶收果子。祂越是慷慨,園戶的頑固就越是不可原諒。

瑪竇很好地說祂在葡萄園「周圍圍上籬笆」,亦即,天主將它包圍在天主護佑的壕溝之內,如同城牆環繞在它四周一樣,以免它易於受到屬靈的野獸的攻擊。祂在其中挖了榨酒池。我們要如何理解「搾酒池」所指的是什麼?也許,由於一些聖詠的標題是「為搾酒池」,亦即在這些聖詠裡,我們的主受難的奧跡就如同新酒那樣,洋溢著聖神的熱情。(同樣,充滿聖神的宗徒也被認為是醉酒的。)因此,祂挖了一個搾酒池,在裡面理性葡萄的內在果實被搾出屬靈的汁液。

「築了一個守望台」,即達致了法律的巔峰。他就這樣建造這一葡萄園,裝備美化了它,將它租給了猶太人。「快到收果子的時節,他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是「快到收果子的時節」,而非「收穫葡萄的時節」;因為猶太人顯然沒有結果子;他們的葡萄園沒有葡萄。這就是主所說的葡萄園,祂說:「我原希望它結好葡萄,為什麼卻結了野葡萄?」因此,搾酒池搾出的不是令人喜樂的葡萄酒──聖神的新酒;他們搾出的是先知的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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