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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5:11-32
路加福音 15:11-32
那時,耶穌給法利塞人和經師說了這個比喻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那小的向父親說:父親,請把我應得的一份家產給我罷!父親遂把產業給他們分開了。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把所有的一切都收拾起來,就往遠方去了。他在那裡荒淫度日,耗費他的資財。當他把所有的都揮霍盡了以後,那地方正遇著大荒年,他便開始窮困起來。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莊田去放豬。他恨不能拿豬吃的豆莢來果腹,可是沒有人給他。他反躬自問:我父親有多少傭工,都口糧豐盛,我在這裡反要餓死!我要起身到我父親那裡去,並且要給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傭工罷!他便起身到他父親那裡去了。他離得還遠的時候,他父親就看見了他,他動了憐憫的心,跑上前去,撲到他的脖子上,熱情地親吻他。兒子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了!父親卻吩咐自己的僕人說:你們快拿出上等的袍子來給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給他腳上穿上鞋,再把那隻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應吃喝歡宴,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生,失而復得了;他們就歡宴起來,那時,他的長子正在田地裡,當他回來快到家的時候,聽見有奏樂及歌舞的歡聲,遂叫一個僕人過來,問他這是什麼事。僕人向他說: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見他無恙歸來,便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長子就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遂出來勸解他。他回答父親說:你看,這些年來我服事你,從未違背過你的命令,而你從未給過我一隻小山羊,讓我同我的朋友歡宴;但你這兒子同娼妓耗盡了你的財產,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父親給他說:孩子!你常同我在一起,凡我所有的,都是你的;只因為你這個弟弟死而復生,失而復得,應當歡宴喜樂!」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父親對他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聖安波羅修主教《路加福音註釋》

你會看到,天主的產業被給予了那些要求它的人。父親將產業給了小兒子,我們不要認為他做得不對。在天主的國裡,沒有人有年齡的大小,一個人的信仰並不是以他的年齡來衡量的。要求的人肯定認為自己是有資格得到財產的。的確,如果他沒有離開他的父親,我們就不會意識到他年齡上的幼小。但是,當他離開了父家,前往他鄉時,他就開始經驗到貧窮。任何離開教會的人肯定會將他父親的產業揮霍掉。

他「就往遠方去了」。有誰能比遠離自己走得更遠呢?你離開的不是國界,而是道德生活;不是因邊界而離開,而是因情慾而離開;一旦你世俗的情慾激增,你就會離開聖人的團契。無論誰使自己與基督分離,他就是由父家被流放,成為此世的居民。但是,我們不再是外方人或旅客,而是聖徒的同胞,是天主的家人!我們從前是遠離天主的人,藉著基督的血,而成為親近的了。我們不要因那些由遙遠的地方回來的人而不滿。我們也曾在遙遠的地區,就如依撒意亞教導我們的,他說:「有一道皓光照射在那寄居在死蔭之地的人們身上。」遙遠之地就是死蔭之地。

基督為我們就是我們的呼吸,我們就活在祂的蔭庇下。因此,教會說:「我愛坐在祂的蔭下。」浪子荒淫度日,揮霍了他的資財。你擁有天主的肖像與模樣,現在,你不要讓那使你禽獸不如的污穢,奪走那一肖像。你是天主親手所造的。不要對一塊木頭說:「你是我的父親」,免得你取了木頭的肖像;因為經上說:「願製造偶像的人都同偶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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