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8年蘭柏會議第11號決議

根據本次會議的意見,以下協議可以稱為在上帝的賜福下重新建立合一的基礎: 《聖經》的舊約和新約「包含了一切得救所需的要道」,亦是信仰的規則和最終標準。 《使徒信經》是聖洗禮的象徵;《尼吉亞信經》則充分表述了基督教信仰。 基督親自定下兩項聖禮——聖洗禮和聖餐禮——應始終如一地以基督設立聖餐文和他親自訂定的儀式舉行。 歷史源遠流長的主教制,會由各個地方教會按不同的方式建立,以回應各個國家和人民的需求,他們都是得蒙上帝的呼召,進入其教會的合一之中。 注:本文引自《聖公會,如此信》之附錄,第218頁。 返回“總目錄”

July 21, 2024

亞他那修信經

又名欲得救頌 此欲得救頌、各信徒當注意之、其中所諭之道甚深、與聖經無不相通。 在聖三一主日早禱時、執事可用此頌第一段代替使徒信經。 在其他主日聖日亦可用第一段、或第二段、或兩段。 請注意、第一節及第四十二節可以略去不讀。 (一) 1.凡欲得救者、首先須當持守屬公會之道。 2.此道、凡守之不全、守之不純者、必致永遠沈淪。 3.屬公會之道、載下、我等敬拜獨一天主為三位、又敬拜三位為一天主。 4.其位不紊、其體不分。 5.蓋聖父一位、聖子一位、聖靈亦一位。 6.然聖父之為天主、聖子之為天主、聖靈之為天主、其性為一、榮光同等、威嚴同是永遠。 7.聖父如是、聖子如是、聖靈亦如是。 8.聖父非受造、聖子非受造、聖靈亦非受造。 9.聖父無限量、聖子無限量、聖靈亦無限量。 10.聖父無始終、聖子無始終、聖靈亦無始終。 11.非三無始終、乃一無始終。 12.亦非三不受造、非三無限量、乃一非受造、一無限量。 13.聖父全能、聖子全能、聖靈亦全能。 14.非三全能、乃一全能。 15.聖父是天主、聖子是天主、聖靈亦是天主。 16.非三天主、乃一天主。 17.聖父是主、聖子是主、聖靈亦是主。 18.非三主、乃一主。 19.依屬主基督教之實情、我等不得不認三位各自為天主、各自為主。 20.如是、依屬公會之道、我等不得謂天主有三、亦不得謂主有三。 21.聖父無所由成、非受造、亦非生。 22.聖子獨由聖父、非受成、非受造、乃由聖父而生。 23.聖靈由聖父與聖子、非受成、非受造、亦非生、乃由出。 24.如是、有一聖父、非三聖父、有一聖子、非三聖子、有一聖靈、非三聖靈。 25.此三位一體之中、無先後、無尊卑之別。 26.乃三位皆互相永遠同在、並同等。 (二) 27.如是、由上所論、一天主為三位、三位為一天主、乃當敬拜。 28.凡欲得救者、當如是、顧三位一體之天主。 29.再者、凡欲得永救、又必須依正道、信吾主耶穌基督成為人身。 30.依此正道、我等信認吾主耶穌基督、天主之子是天主亦是人。 31.其為天主、以其由聖父之體生於萬物之先,其為人、以其由母之體生於世間。 32.其真為天主、亦真為人、靈心與肉軀全備。 33.論其天主之性、與聖父同等、論其人之性、則次於聖父。 34.其為天主亦為人、然不可稱為二、惟一基督。 35.其為一、非天主之性變為肉身、乃天主取人性而成一位。 36.其真為一、非在體之相紊、乃在位之為一。 37.蓋靈心與肉身相合為一人、天主與人相合為一基督、亦若是。 38.其為救我等而受難、降於陰間、第三日從死復活。 39.升天、坐於天主全能聖父之右、後必自彼處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40.降臨之時、萬人必以身體復活、並且陳明本身所行之事。 41.行善者必入永生、行惡者必入永火。 42.此乃屬公會之道、凡不依正道篤信者、必不能得救。 返回“總目錄”

July 21, 2024

使徒信經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是創造天地的。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因聖靈降孕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昇天,坐在無所不能的上帝聖父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們。 返回“總目錄”

July 21, 2024

信仰綱要

人性 問: 我們的本性是什麼? 答: 我們是上帝創造的一部份,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 問: 照著上帝的形像造是什麼意思? 答: 這就是説,我們有選擇的自由:去愛、創作、思考、及與上帝和他所造的萬物和諧共處。 問: 為什麼我們會遠離上帝,又會與所造的萬物失去和諧? 答: 人類一開始就誤用了自由,作了錯誤的選擇。 問: 為什麼我們會誤用自由? 答: 因為我們背叛了上帝,把自己當作上帝。 問: 我們的幫助從那裡來? 答: 我們的幫助是從上帝而來。 問: 上帝怎樣幫助我們? 答: 上帝幫助我們,最初是通過自然和歷史,後來又經由許多先見和聖徒,並且特別藉著以色列的眾先知,把他自己和他的旨意顯示出來。 上帝聖父 問: 從上帝向以色列人的啓示中,我們對這位創造主有什麼認識? 答: 我們得以認識,只有一位上帝,就是全能的聖父,創造天地和一切有形、無形,萬物的主。 問: 這是什麼意思? 答: 這就是説,宇宙是美好的,是由一位慈愛的上帝所創造、維護和導引的。 問: 這對我們在宇宙的地位有什麼意義? 答: 這就是説,世界是主所創造,我們應該遵照上帝的旨意去享用和照顧這世界。 問: 這樣説來,人的生命有什麼意義? 答: 這就是説,凡人都應該受到尊重,因為每一個人都是照著上帝的形像而造的,每一個人都能回應上帝的愛。 問: 這種啓示如何傳給我們? 答: 通過一個團體的建立,這團體的人與上帝立約,把這種啓示傳給了我們。 舊約 問: 人與上帝立約是什麼意思? 答: 立約是上帝主動提出,而一個團體憑信心回應,因而建立的關係。 問: 舊約是什麼? 答: 舊約是上帝賜給希伯來民族的聖約。 問: 上帝對他們作了什麼應許? 答: 上帝應許他們要成為他的子民,他們並要帶領世上的萬國萬民歸向他。 問: 上帝要求他的選民作什麼響應? 答: 上帝要求他的選民對他要有忠心,並且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他們的上帝同行。 問: 在那裡可以找到有關舊約的記載? 答: 在聖經的舊約全書部份可以找到上帝與希伯來人所立的約。 問: 舊約聖經中在什麼地方把上帝的旨意向我們顯示得最清楚? 答: 上帝的旨意在十誡中向我們顯示得最清楚。...

July 21, 2024

尼吉亞信經

我信獨一上帝,全能的父,是創造天地的,並造有形無形的萬物。 我信獨一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在萬世以前,為父所生,是從上帝的上帝,從光的光,從真上帝的真上帝,且受生不受造,與父一性,萬物都借著他受造。又為我們世人,為救我們,從天降臨,因聖靈降孕,從童貞女馬利亞取肉身,成為世人。在本丟彼拉多手下,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受害埋葬。照聖經的話,第三天復活。升天,坐在父的右邊。將來必駕威榮再臨,審判活人死人,他的國就沒有窮盡。 我信聖靈,是主,是賜生命的,從父子出來,同父子一樣受尊貴,一樣受頌美,往日借著眾先知傳話。我信使徒所傳的惟一聖而公之教會。我承認為赦罪設立的獨一洗禮。我望死人的復活。又指望來世的永生。阿們。 返回“總目錄”

July 21, 2024

聖公會綱領

本綱領摘錄自1956年新加坡基督教學術推進會出版的公禱書。 第一條 論聖三一要道 惟一永在生而真的上帝,無身軀,無肢體,無情慾。他的權能,智慧,和良善,都無限無量;為一切有形無形之萬物的創造與保存者。在他神體的一致中,乃有三位:就是同一性質,同一權能,同一永久的“聖父”,“聖子”,“聖靈”。 第二條 論上帝之道,聖子,成為真實的世人 “聖子”就是父的“道”,從永久性中,為父所生,是真實永在的上帝。與父同一性質;在有福童貞的胎中,從她的體質採取了人性;以致純全完備的“神”,“人”,二性,聯合為一,永不分離,成功一位基督。確是真實的神,確是真實的人;果然真實的遭難,被釘在十架,受死,埋葬,為要使“聖父”同我們復和,不但因人的原罪,也因人一切的本罪,成為祭品。 第三條 論基督下降陰間 基督既為我們受死,埋葬,也應當信他下降陰間。 第四條 論基督的復活 基督確實從死裏再起來,重取了身體,具有血肉,和骸骨,並全備的人性,所應有的一切,上升於天,坐在那裏等到末日再降臨,審判萬人。 第五條 論聖靈 從聖父子出來的聖靈,與“聖父”“聖子”同一性質,同一威嚴,同一榮耀,是真實永在的上帝。 第六條 論聖經足以應付救法 聖經包括一切得救必需的道;所以凡不記在聖經的,以及沒有聖經憑據的,都不當令人信奉,或視為得救必需的要道。 所謂聖經就是列入舊新約中的典籍,在本教會中具有歷史上信奉的權威者。 舊約中各經的書名開列於下: 創世記 出埃及記 利未記 民數記 申命記 約書亞記 士師記 路得記 撒母耳記上 撒母耳記下 列王紀上 列王紀下 歷代志上 歷代志下 以斯德拉第一書 以斯德拉第二書 以斯帖書 約伯記 詩篇 箴言 傳道書 雅歌書 四大先知書 十二小先知書。 此外另有別的書,(據耶柔姆雲)教會讀牠可以作為人生的模範,和善行的訓誨;但不能用為建設任何道理的根據。這些書的目錄如下: 以斯德拉第三書 以斯德拉第四書 多比傳 猶滴傳 以斯帖補編 所羅門智訓 西拉之子耶穌(便西拉智訓) 先知巴錄書 三童歌 蘇撒拿傳 彼勒與龍 瑪拿西之禱告 瑪喀比第一書 瑪喀比第二書。 新約全書為大眾所接受的,我們也接受為經典。 第七條 論舊約書 舊約書與新約書並無相反,因舊新約書中,都是應許世人倚靠基督可得永生。這位基督既是“神”,又是“人”,在神人之間,作獨一的中保。或有人説古代(舊約時期)的列祖們,只盼望“過度的”〔居暫的〕應許,這是不能聽信的話。上帝託摩西傳授的律法,關乎儀式和禮節方面,基督徒固然可以不受牠的束縛,關乎政治和法度方面,任何政府也可以不受牠的限制;可是關乎道德的誡命,基督徒都當奉行毋違。 第八條 論三信經 三信經——尼吉亞信經,阿塔那修信經,和通俗所稱的使徒信經,——都當完全信奉,因為有聖經的確據,可以為憑證。 第九條 論原罪(或稱有生具來的罪) 原罪,不是步武亞當(如潑來琴派的謬論),乃是亞當後裔的各國人性中所不能免除的一種隨生具有的瑕疵,和喪失。因此人已遠離原始正義,放他的個性傾向罪惡,以致情慾和靈性不斷的交戰,世人所有的原罪,堪受上帝的震怒,和譴責。這種人性的玷污,就是已經重生的人們中間,也依然存在,是以肉體的情慾——希臘語稱牠為“弗羅內馬,撒爾各斯”Phronema sarkos 有譯作“智慧者”,或譯作“情慾者”,“戀愛者”,“俗念者”,——不順服上帝的律法,凡信而受洗的人,雖不被定罪,然使徒也自己承認色慾的本身,實有“罪”的性體。...

July 21, 2024

迦克頓信經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人認識同一位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按神性説,他與父同體;按人性説,他與我們同體;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按神性説,在萬世之前,為父所生;按人性説,在晚近時日,為求拯救我們,由上帝之母,童女瑪利亞所生;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之內;而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一位子,獨生的,道上帝,主耶穌基督;正如眾先知論到他自始所宣講的,主耶穌基督自己所教訓我們的,諸聖教父的信經所傳給我們的。 返回“總目錄”

July 21, 2024